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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2018-06-13 15:57
 来源: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食药局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市局的决策部署,强化依法行政、专业支撑、风险防控、协同合作四种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底线,加快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态势,为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

  1.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环节以及为规避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好“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信息配置,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和县内申报事项“一周办”。落实“三小”备案管理制度,做到备案规范化、严格化、便利化。

  2.深入推进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权责清单制度。积极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行政职权的新增、取消和下放等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完善,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权责明晰,履职到位。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失信惩戒建设。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提高食品药品违法惩戒力度,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成本。严格落实《四川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者惩戒暂行管理办法》,按规定将违法行为在政府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进行公示,并通过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参与失信联合惩戒的部门提供,促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依法生产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黑名单责任人员信息通报制,将严重违法犯罪者列入行业黑名单,形成震慑,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二、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我局《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行政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一体化平台依法规范运行制度》,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抓好全县食品药品依法治理工作落实。

  三、推进依法决策

  1.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严格落实《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定程序执行到位。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法律顾问职责,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程序,落实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制度,真正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以餐饮、商超、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及药械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状况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情况为检查重点,开展2018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和案件评查。以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执法程序、案卷归档等内容为评查重点,开展行政处罚案件评查。

  2.深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制度。切实贯彻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等四项工作制度,及时通报全县食品药品刑事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法律监督等情况,分析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五、依法化解食品药品安全矛盾纠纷

  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司法建议。

  六、健全推进机制

  1.压实压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牵头开展好食药领域“假冒伪劣”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扣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落实。及时明确年度法治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将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2.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守法全过程,严格落实稽查大队以案释法信息报送制度,组织典型案例汇编与上报。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法治调研工作,11月底前向市局报送一篇法治调研文章。

  七、加强依法治县宣传工作

  1.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按照《2018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计划》,做好局机关和稽查大队学法活动。扎实推进“法律七进”,宣传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深入开展《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和新颁食药法规的学习宣传。

  2.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以提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目标,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局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和报刊、村村响等传统媒体作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海报进村张贴力度,办好依法治县专栏或展板,提前策划、精心组织并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法制大篷车”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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