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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下半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方案

2018-11-20 11:02
 来源: 平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者:药监局管理员
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准入关,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根据市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施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巴食药监办〔2018〕9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下半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任务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在监管执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通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发现可疑问题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质量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测重点

1、快检重点品种。新鲜蔬菜、水果、米制品、面制品、豆制品、肉类、肉制品、各种腌菜、酱菜、卤菜、熏腊制品、食用油、生姜、木耳、坚果、鲜蛋、水产品、水发产品、酱油、醋、油炸食品等。

2、快检重点项目。甲醛、二氧化硫、吊白块、双氧水、亚硝酸盐、黄曲霉毒B1、酸价、硼砂、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项目。对需送法定检测机构检验的食品,根据国家标准规定检测项目作为判定依据。

三、工作任务

1.快检批次

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需承担200批次快检车抽检任务。拟九月下旬至十月下旬实施。总批次分解如下:生产环节10个批次,流通环节140个批次,餐饮环节50个批次。

2.抽检场所

县城城区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同州、新华、堰池湾、信义、金宝)、超市、大型饭店、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43个乡镇农贸市场。

3.抽检实施

抽检工作人员要按照抽检计划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抽检工作,在采样和样品的检测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实施,确保快检结果真实有效。采集的样品在保存等过程中要避免包装破损或受外部污染。

4.编号规则

统一快检编号为15位,由任务编号(2位字母)+任务年代代码(2位数字)+地区代码(6位数字)+流水号码(5位数字)构成。其中:

任务编号:KJ

年份编号:18

地区代码:511900(平昌县)

流水号:15***(后三位为抽检批次排位)

示例:第一批次快检任务编号KJ1851190015001.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由殷先念同志担任组长,张铁军任副组长,马尚、易雄斌具体负责检测工作,苟丽负责快检信息报送。

2、及时报送快检信息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开展后,要按要求填写好每月的快速检测工作台账,于次月2日前按固定格式(附件1、附件2)上报上月抽检数据,并于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任务。

3、加强检测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表明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业务股室要及时向相关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即将不合格食品进行下架处理、扣押、封存,被抽查经营户对快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对不整改、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严肃处理。

附件:1.快检结果汇总表

2.快检不合格情况明细表



附件1

快检结果汇总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食品亚类(二级)

检测批次

合格批次

不合格批次

不合格率

备注

1

蔬菜

2

水产品

3

畜禽肉及副产品

4

水果类

5

豆类

6

生坚干果与籽类食品

7

鲜蛋

8

其他

合计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快检不合格情况明细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序号

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

食品大类(一级)

食品亚类(二级)

食品品种(三级)

食品细类(四级)

检验日期(月.日)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带单位)

标准值

(带单位)

备注

1

2

3

4

5

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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