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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

2020-09-19 17:5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一、坚持党政同责,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一)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法规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出台地方粮食安全保障制度规定,积极协助配合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立法修规。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工作,挖掘地方特色食品,推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按要求完成调味品、酒类等跟踪评价相关工作。(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能力建设。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食品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协管员、抽检监测、应急处置、科普宣传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加大监管和应急处置装备配备建设力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快检能力建设,确保整合后的力量能够满足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的需要。加强食品检查队伍和食品犯罪侦查力量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监测,严格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加大哨点医院反馈信息研判,加强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全部医疗机构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提升全县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病因调查、病原检测能力。(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推动食品检验、粮食质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体系建设,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双认证”。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科学制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处置突发事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等制度,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县食安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执法监管,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七)深入源头治理。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和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推进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粮食产地重金属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受污染土壤耕地治理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任务。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协助完成高毒农药的风险评估,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平昌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全程监管。落实定点屠宰企业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快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桶装饮用水、蔬菜制品、肉蛋奶、果菜茶、婴幼儿辅助食品和特殊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铁路、出入境口岸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对问题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对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开展体系检查。持续加大对“一非两超”、塑化剂污染、保健食品行业乱象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机制,因地制宜,引导打造食品小作坊样板间、标准店和特色示范街区。深入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严惩违法犯罪。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严格执行从业禁止、从重处罚等惩戒措施,提高违法成本。持续深入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昆仑2020”行动、“春雷行动2020”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掺假造假售假、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行刑衔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和部门协作,推进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问题。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探索建立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问题导向,实施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十一)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贯彻实施《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学校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指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建立追溯体系,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全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县教科体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等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按照《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0-2022年)》进度要求,完成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转运处各环节的有效监管,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重要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试点开展食用农产品规范化批发市场、“智慧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设,继续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食品企业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工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改造提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支持力度,在食品生产企业中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良好作业规范(GMP)等体系规范的力度,鼓励获得认证。结合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等工作部署,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开展“天府菜油”行动,并立足本地实际,选择特色优势食品开展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继续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压实企业主责,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落实企业主责,提升安全意识。开展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和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鼓励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确保生产经营合规合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自查报告制度,组织代表性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履行主体责任集中述职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好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工作,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者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督促做好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品牌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继续积极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工作,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力争获省级现代种业园区培育创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擦亮“平昌”品牌。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抓住发展机遇,融入成渝合作。深入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认真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推动建设四川区域协同发展总部基地。力争在食品品牌带动、食品安全标准引领、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警示互通机制,推动开展跨区域、跨城际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围绕齐抓共管,着力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十八)做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双安双创”意见,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效,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扎实抓好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推动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提升群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和满意度。(县食安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强化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科学理性消费。积极开展“光盘行动”“文明用餐”等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形成“文明就餐、杜绝浪费”的用餐文化。用好网络新媒体,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科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发挥社会各方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和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实事求是公布舆情信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食品安全事件。(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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