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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提示(第四期 消费品质量安全)

2022-10-14 15:42

一、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更需安全

电动自行车具有操作简单、骑乘方便、污染小、噪音低等优点,能满足人们短途出行的需求,已成为广大消费者最经济便捷的代步工具,特别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电动车出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监控要求,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安全使用。

一、产品概述

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产品在我国实行CCC认证管理。

二、主要伤害形式

(一)防篡改。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将车速限制解除后,车速可提升近一倍,根据动能定理,直接撞击其他物体时能量增加近5倍,若发生碰撞事故,车速越快伤害的程度越大。人员对车辆操控性降低,骑行中易造成车辆失控,且改装破坏原车电路和结构,严重危害骑行者本人和路人生命财产安全。

(二)短路保护。车辆的主回路和充电回路短路安全不达标,极容易在极端天气和车辆充放电过程中引起起火、爆炸,导致火灾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失。

(三)淋水涉水性能。主要原因在于电动自行车的电气结构件没有做好防水处理,裸露的金属外壳与电动自行车的线路有直接或间接接触。如水流顺着钥匙孔流入前灯或接插件、控制器内部,易造成线路短路,可能会导致火灾事故。

(四)充电器与蓄电池。主要不合格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充电器无反接、短接保护功能,一旦在充电过程中车辆或者充电器发生故障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二是蓄电池与电池盒、蓄电池与整车电池安装部位配合间隙超出标准规定,存在蓄电池篡改缺陷,易引发蓄电池爆炸;三是整车所配蓄电池规格型号与随车的蓄电池规格型号不符,充电器在对非原装蓄电池充电时会大大增加爆炸、火灾等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消费和使用建议

(一)选购建议

1.认准3C标志。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要仔细查验车辆是否有3C标志,切勿购买标志不清或无3C标志的产品。

2.比对车辆信息。认真阅读说明书,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并将信息与实车进行比对,重点要查看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零部件是否与CCC证书、合格证信息一致,配套附件是否齐全。

3.正规渠道购买。应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较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购买车辆,注意索要有效票据并妥善保存。网购时,应货比三家,最好选择有线下实体店的商家,先行到店体验,并查看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和本地上牌证明材料。如出现质量问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时退换货。

4.认真验车试车。(1)外观检查。查看外观应色泽光亮,焊缝均匀、呈鱼鳞状,无砂粒、飞溅、虚焊和漏焊等不良现象。(2)静态检查。支起双支撑,打开电源锁,查前灯、尾灯、转向灯、喇叭等功能正常与否。转动转把检查调速应稳定均匀,电机运转平稳无杂音,手握闸把至总行程1/5至1/3,电机能否有效断电,闸把行程至总行程的2/3至4/5时,应完全刹住车轮。松开闸把,闸把应很快复位。控制器及接线头不宜位于车体底部离地面较近的位置,并且不应外露。(3)试骑体验。在相对安全的环境试骑行,感觉车辆的起步、加速、行驶、转弯是否平稳顺畅,操纵是否灵活,脚踩骑行是否轻便,刹车是否有效。

5.拒绝电池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后的风险极大,即便锂电池需要更换,也一定更换为原型号的锂电池。

(二)使用建议

1.勿过充。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按照电池容量的大小一般8-10小时内就能完成充电。

2.勿室内充电。不可将电动自行车放置于住宅内充电,室内易燃物品较多一旦出现电池爆炸或起火易酿成火灾事故。

3.勿飞线充电。飞线充电如遇雷雨等天气突变情况,易造成线路短路,进而酿成火灾等事故。

4.勿随意停放。不可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楼道,楼道中的电动车一旦起火会直接阻断消防求生通道。

5.勿搭乘电梯。不可将电动自行车推进电梯,电梯是密闭空间且空间狭小,如遇突发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6.勿改装车辆。不可盲目改装电动自行车,强行加装其他设备容易造成线路过负荷,增大火灾等事故发生风险。

(三)报废处置建议

电动自行车长期使用后会出现电气线路老化、能耗变大、车体强度下降等情况,为保证安全,建议使用5年左右考虑报废更换。报废处理时,注意不要随意丢弃整车和蓄电池,以免污染环境,不少企业会采取以旧换新的销售方式,消费者可择时到相应销售网点办理以旧换新。

二、冬季取暖产品消费警示

随着冬季的来临,天气变冷,电暖器、电热毯、电暖宝等加热器作为冬季必备“神器”,备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虽然国家对此类产品实施了CCC认证管理,但部分厂家为了迎合市场竞争,刻意降低成本,忽视质量,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避免伤害事件的发生,按照“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监控要求,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安全使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日常监管方面,主要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3-2007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GB 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等要求,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等项目进行检测,其中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等项目出现不合格概率较高。

(一)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不合格。主要表现是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达不到要求,会导致使用者触及带电部位,从而发生触电事故。

(二)发热不合格。主要表现是加热器表面温度过高,会导致使用者触及加热器表面时被烫伤

(三)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主要表现是电气强度达不到要求也就是绝缘材料不合格,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四)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不合格。主要表现是电气强度达不到要求,即绝缘材料不合格,可能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五)非正常工作不合格。主要表现是加热器表面温度过高,会导致使用者触及加热器表面时被烫伤。

(六)结构不合格。主要表现是便携式加热器的底部有允许小物件进入和触及带电部件的孔眼,如果有可导电的小物件进入加热器内,会导致加热器短路,

可能引发火灾。

(七)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所使用的电源连接线截面积偏小,在正常使用中很容易导致电源接线不能承受产品的额定负荷而发热,引起短路、燃烧等安全事故。

(八)接地措施不合格。主要表现在加热器通电时接地不良,易造成触电危险。

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上述问题,主要是因为生产厂商质量意识淡薄,疏于流程管理,对产品标准不熟,技术工艺水平不足等原因造成。此外,也存在部分厂商对原材料把控不严,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等问题,一味牟取利润,置消费者人身安全于不顾。

二、消费和使用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在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加热器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建议

1.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正规商家或知名度高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2.在实体店购买商品时,应注意商品上要有CCC标志,并仔细查看包装,有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和使用说明书等,避免选择“三无”产品。同时检查商品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充电线是否平整等。

3.在网上购买商品时,需要选择信誉良好的购物平台,到货之后认真检查产品是否包装完好,是否有上述第2点罗列的标识信息等。

4.购买商品后,都要索证索票,保留好购物凭证。

(二)使用建议

1.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取暖器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标准来使用。

2.取暖器的电源插头应在使用时才插入插座,不用或外出时切记要拔出;不得直接将取暖器置于电源插座下面,并远离可燃烧物;不得将水和其他液体淋在取暖器上,否则会造成电热元件损坏、短路和漏电;不得在取暖器的表面覆盖任何物品,不能将取暖器倒置使用。

3.使用取暖器的房间应具备一定的保温条件,不应有过大的通风口;使用时不宜敞开门窗,以免热量损失过大。

4.充电式取暖器在充电时应不离人,使用时不能用力摔打、弯曲充电线;对流式取暖器的进气口和排气口严禁有杂物堵塞,并要在取暖器前留有足够大的空间,以利空气畅通加强对流效果;带反射罩的取暖器在清洗反射罩前,必须将插头从电源插座中拔出;电热水袋长期使用后,水袋材质易老化,应及时更换。

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请及时拨打消费维权热线12315,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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