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其他法定信息

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提示

2024-01-30 11:46
 来源: 平昌县市场监管局

春节临近,食品生产销售进入旺季。平昌县市场监管局特此提醒食品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确保食品生产安全。

一、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0号令),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时整改相关安全隐患,相关工作记录存档备查。

二、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从业人员特别是轮岗顶岗人员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作业岗位的食品安全相关技术要求并严格执行,防范设备误操作和物料误取误用。

三、加强食品原材料的管理。要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定期对食品原材料进行清理,及时销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原材料,坚决不购进、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辅材料。

四、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领料、配料、称量并做好相关记录,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严格加工过程管控。从严控制生产加工关键控制点技术参数,保持生产现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确保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规范有序。

六、严格食品出厂检验。严把成品出厂检验关,实行每批食品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七、严格食品标签管理。对预包装食品配料表和生产日期等标签内容进行审核检查,确保配料表所列食品原料名称和顺序与生产实际相一致,确保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清晰、准确无误,严禁虚假标注食品标签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