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其他法定信息

电动车产品选购及使用提醒

2024-03-13 09:29
 来源: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南京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持续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安全使用:

一、选购建议

1.认准3C强制性认证标志。所有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需具有3C强制性认证标志。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要仔细查验,切勿购买标志不清或无3C标志的产品。

2.比对车辆信息。查看产品铭牌标志、产品实物标志,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所载明的产品规格型号、获证企业/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等信息,应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众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所查询的信息相一致。

3.索要相关票证。购买电动车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并随车保存好合格证或车辆一致性证书等相关资料。

二、使用建议

1.在电动车专用充电场所充电。电动车辆或电瓶车应在专门的电动车充电桩充电,不能在楼道充电,不私拉电线充电,更不能在室内进行充电。

2.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按照电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10小时就能完成充电。充满电后应及时切断电源,过充容易导致短路,进而引发火灾。

3.尽量选择在白天充电。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且尽量有人看护,夜间充电缺少看护,更易发生火灾。

4.避免在雨天充电。雨天在骑行电动车辆时电瓶、线路及充电接口容易进水,充电易导致线路发生短路,引发火灾。

5.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车在充电时,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谨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拒绝改装拼装。对已购买的电动车产品不私自进行拼装、改装或加装遮雨(阳)棚。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及拼装、改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