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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2 17:05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30556;传真:0827-62305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化,主动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深入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严格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从严环境监管执法,扎实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积极解读政策、回应关切、接受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1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2条,工作动态信息195条,人事类信息4条,财政类信息8条,行政执法类46条,其他类信息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9年,我局主动面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包含环保动态、饮用水源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信息公开;概括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直属机构;文件包含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动态包含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数据、重要会议、人事信息、执法监督、公示公告;财政包含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服务包含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其他包含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重大项目、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其他;监察信息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我局充分利用县人民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赢得群众好评。同时还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规范有序,基本实现了群众就近方便办成事。通过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同研究、同部署,实现了两项工作的共同促进,真正做到方便群众,服务了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减11

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增4

2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87.19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自查等措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但还存在政务信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公开时效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等问题。下一步,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部、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尤其是环境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在环保机构垂改完成后,及时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的公开,及时回应公众热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形式和内容,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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