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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6-20 12:17
 来源: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环保局信息发布员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平昌县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律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是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四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县内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五是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六是负责环境投资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八是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九是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十是参与协调县内重要环境保护对外活动;十一是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三是负责环境保护队伍(含下属事业单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十四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平昌县环保局部门决算由三个组成成员单位人员及事务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平昌县环保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平昌县环境监测站)。

人员情况:本单位财供编制共计68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3;参公事业编制18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5人;在编在岗人员共计57人,其中:机关行政9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事业编制11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2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实行综合财务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平昌县环保局统一预算管理,组成成员单位不单独编制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7129460元,支出预算总额为7129460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216260元,增加3.03%。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7129460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7129460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7129460元,其中:基本支出5569460元,占78.12%;项目支出1560000元,占21.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129460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增加216260元,增加3.0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县环保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129460元。与 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减216260元,增加3.0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县环保局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712946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6461900元,占90.6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67600元,占9.37%。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县环保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129460元,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901888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68.75%。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5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7%。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0.84%。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8.42%。

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65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12%。

6.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4%。

7.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4%。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7572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69460元,其中:人员经费483736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7321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60000元,主要包括:环境监测运行150000元、环保项目申报可研、环评何设计等经费50000元,环境保护项目方案编制前期经费300000元,环境督查及监察费用300000元,饮用水源调查经费100000元,机关党建工作10000元,城区已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日常运行经费100000元,国家生态县及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经费300000元,平昌县生态补偿监测经费50000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50000元,节能减排支出100000元,环保宣传费50000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80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800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9800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00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800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对环境调研、检查以及环境监测监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环保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18年度,县环保局无政府采购计划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 日,县环保局有1台执法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环保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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