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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八月份工作完成情况及九月份工作重点

2018-09-17 16:56
 来源: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
 作者:环保局信息发布员
  八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再次全面摸底排查乡镇水源保护问题,收集乡镇上报资料,建立问题台帐。约谈上半年水质不达标乡镇,督促乡镇开展环境问题整治。

2、自然保护区工作,对省林业厅反馈的驷马自然保护区点位问题开展核实,进一步收集完善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驷马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资料。

3、持续开展河长制工作,对巴河坦溪段开展巡查,完善巡河日志,建立问题台帐。

4、全面抓好省级生态县验收准备,组织召开两次省级生态县验收资料收集会,全面更新、完善资料,准备迎接省生态办验收。

5、《平昌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进行第三次修改意见收集,编制单位基本完成文本编制。

6、完成平昌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前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培训。

7、完成《平昌县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平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两个方案的编制和送审。

8、平昌县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入库。

9、制定并印发2018年度平昌县总量减排任务分解。

10、完成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阶段工作,完成固体废物堆场清理工作。

九月份工作重点

1、继续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资料收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水源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2、继续督促今年上半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乡镇的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

3、继续加强驷马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进一步收集完善资料;启动贾阁山自然保护区科考论证及区划工作。

4、配合县人大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继续抓好省级生态创建验收准备工作,完善软件资料和验收现场准备。

6、完成《平昌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文本编制并报市环保局转报省环保厅评审。

7、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做好入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

8、完成《平昌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送审和印发。

9、配合完成土壤调查工作。

10、完成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整治工作前期准备

11、继续开展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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