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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决算公开

2021-11-09 10:07

2020年度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律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是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四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县内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五是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六是负责环境投资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八是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九是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十是参与协调县内重要环境保护对外活动;十一是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三是负责环境保护队伍(含下属事业单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十四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咬定“一个目标”,举全局之力争创“两山”金字招牌,“两山”创建捷报频传。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不服输的心气,拼尽全力的韧劲,咬定“两山”创建必须成功目标,再次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发起冲刺,“两山”创建终获成功,捷报频传。一是统筹“两山”创建。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山”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出台《平昌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细化分解创建任务,形成书记、县长亲自抓,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抓,各级各部门具体抓,生态环境部门紧盯弱项督查抓的创建工作大格局,“两山”创建各项指标按期全面达标。二是擦亮“两山”底色。碧水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生态环境人坚定扛起守护好绿水青山政治责任,常态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9%,PM2.5年均浓度24.3微克/立方米,在全省35个农产品主产区功能县中,分别位居第3、第10位,5个地表水断面,巴河国控出境断面、县城饮用水源水质常年保持Ⅱ类标准,“常态蓝”成为平昌最靓丽的底色,喝的是“干净水”成为平昌人民最放心的事。三是助力“两山”转化。在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对标抓好创建工作软硬件的同时,积极服务县域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助力“两山”转化。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积极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六大活动”,开辟“绿色通道”,为90余家生猪养殖企业提供选址意见,优先办理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生态工业环评手续220余件,高效助力“生态+”产业发展。

2020年10月9日,成功摘下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金字招牌,2020月10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政府主要领导代表平昌作专题发言共享绿色经验,同期四川电视台、巴中电视台均作了专题报道,2020年11月30日,县委主要领导受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颁奖大会,从部长手中接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金字招牌。

2.打好“两场硬仗”,场镇污水处理阶段任务按期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压茬推进。以市委、市政府面对面谈话交办问题为导向,以“啃硬骨头”精神,着力打好打赢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两场硬仗”。一是强力推进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立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推进办公室,组建技术指导、现场推进、督查督办等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9月中旬启动以来,各施工企业抢白天、战雨天、昼夜施工抓工期,强推硬逼确保任务按期完成。目前,响滩、澌岸等14个污水处理站正紧张有序推进,按要求在12月底建成投运,龙岗、板庙等7个场镇污水处理站(厂)在11月20日前已按期建成,圆满交账,其中由我局牵头的坦溪项目在9月底全面完工,涵水项目在10底建成投运,佛楼项目在11月20日建成进水试运行。二是压茬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照环保督察整改事项清单,印发《平昌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我县先后8次接受中央、省各类环保督察检查,累计反馈整改事项271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58项,完成率95%,雷坡石过河管网及五一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等未完成事项全部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3.聚焦“三大战役”,倾力守护平昌蓝天碧水净土,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聚焦问题短板,全力攻坚突破,切实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迎接来年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奠定坚实基础。一是以“压降PM2.5和PM10浓度、增加优良天数”为主要目标,“蓝天保卫战”再推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0家“散乱污”企业和13家砖瓦窑企业专项整治,开展237辆柴油货车尾气专项抽测,合格率达95%;完成5家企业VOCs综合治理、3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处置秸秆等“五烧”行为150余处,全县通报51起,对秸秆焚烧严重的12个镇(街道)点对点提示整改。1-11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2天,优良率99.1%,其中,PM2.5 浓度24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2%。二是以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水生态修复保护”为工作重点,“碧水保卫战”再加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制定河湖管理保护四项清单,常态开展巡河问河23次;编制《平昌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171个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50%以上行政村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完成跃进水库、牛角坑水库、友谊水库、双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撤销原35个场镇停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年,县城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刘家河和双桥水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5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总体评价均为Ⅱ类,原35个场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25条(河长制)重要河流监测断面和9个重要水功能区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三是以“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为基本要求,“净土保卫战”再深化。印发《平昌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完成18个场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和1家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对全县范围内疑似涉镉等重金属污染地块、生活垃圾堆场开展核查,对县城垃圾填埋场和乡镇60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实行封场闭库,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完成辖区内4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完成60余家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对全县88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进行了规范处置;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共计处置危险废物53.28吨。全县土壤环境、核与辐射环境、固废危废环境总体安全。

4.突出“四项重点”,积极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着力锻造一流生态环保铁军。以系统治理和业务能力建设为抓手,突出优化环评审批、提升环境执法质效、强化项目支撑、锻造一流队伍“四项重点”工作,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环评审批服务再优化。刚性执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三个一批”规定,对关系民生且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社会事业与服务业10大类30小类行业,豁免环评手续办理(豁免管理一批),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17大类44小类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承诺一批),对实行动态更新的国省市重点项目主动跟进服务,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管理(加快推进一批),90%以上“报告表”类环评文件调整为登记备案,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受理时间由法定30天压缩至12天,同时坚持以函审为主,现场审查为辅。今年以来,共审查环评文件16个,其中15件采用函审,既便利了业主单位,又节省了行政成本,实现企业与部门“双赢”。二是监管执法再提质。严格实行动态化、规范化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名录的企业采用非现场执法检查,免除或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整合所有现场检查事项,纳入“双随机”管理,对信用评价等级高、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抽查频次。充分利用在线监控系统,远程监控企业排污状况,对尚未建立在线监控系统企业,通过即时通讯软件QQ、微信视频联网的方式开展线上抽查。实行局领导和股室挂联帮扶企业机制,“一对一”结对帮扶,把脉问诊、精准指导。开展执法检查回访,倾听当事人意见和建议,让行政处罚从“坏事”变成了“好事”。今年以来,执法检查15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50余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件,对5家企业进行约谈,移送法院强制执行3件,现场处置突出环境问题2次,非税收入超年度目标任务170%。执法监管刚柔相济,于服务中彰显环保法规威严。三是项目工作再加力。部省反馈的2016年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项目13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平昌县中央财政长江经济带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项目已完成70%,2019和2020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涉及29个村,由镇人民政府正在加快推进,“一河四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整治及驷马水乡真茂社区环境整治示范点打造已完成图纸设计和造价预算。同时谋划包装项目19个,正在编制可研9个,成功入国、省项目库7个,全年到位专项资金近4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9.5亿元,超目标任务近20%。四是“铁军”建设再深入。以生态环境系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为契机,就行政审批、资金项目、执法监管3个方面,梳理出21个点位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局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10名职工违规收取专家费35000元,被收缴和诫勉谈话,就有关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了警告和免职处理,并退缴了违纪所得,制定和完善了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工程项目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和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等规章制度,生态环境队伍形象整体提升,初步形成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较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监测站

3. 巴中市平昌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置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2826.7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695.1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20年度项目和专项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82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6.72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82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65万元,占27.51%;项目支出2049.07万元,占72.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2826.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5.1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和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6.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95.1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和专项资金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万元,占2.05%;卫生健康(类)支出37.15万元,占1.31%;节能环保(类)支出2721.97万元,占96.3%;农林水(类)支出9.6万元,占0.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26.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0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4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0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4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9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占7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26.3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万元,完成预算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68万元,下降37.0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5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保有公务车数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完成预算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零星工作检查接待。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98万元,比2019年减少14.46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变动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经费”“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了全县环境质量、提高了民众环保意识、提高了环保执法业务能力。

(2)“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6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保障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帮扶工作质量提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经费

预算单位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0

执行数: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及宣传工作

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及宣传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督查宣传乡镇个数

31个

31个

督查信息发布控制天数

360天

360天

环境督查人次

≥1000人次

≥1000人次

环境督查天数

≥1000天

≥1000天

督查报告份数

≥100份

≥100份

发放宣传资料

≥1000份

≥1000份

环保知识培训人次

≥1000人次

≥1000人次

质量指标

生态环境达标率

90%

9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12月31日前

效益指标

成本指标

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预算内

预算内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明显加强

明显加强

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提高民众环保意识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提高环保执法业务技能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有效保护

有效保护

可持续影响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影响年限

≥2年

≥2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大于90%

大于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了自评,《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环保部门日常工作运转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监察、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属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由4个成员单位人员及事务预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监测站、巴中市平昌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置中心)。

(二)机构职能。

按照三定方案,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律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是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四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县内各乡镇、各部门以及跨乡镇、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五是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六是负责环境投资管理工作;七是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八是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九是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十是参与协调县内重要环境保护对外活动;十一是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三是负责环境保护队伍(含下属事业单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十四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单位年末财供编制共计69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参公编制1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参公事业编制15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37名。另有编外辅助性岗位3名。在编在岗人员共计62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6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事业人员14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总收入2826.7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收入58万元,占2.05%;卫生健康类收入37.15万元,占1.31%;节能环保类收入2721.97万元,占96.3%;农林水类收入9.6万元,占0.3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总支出282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65万元,占总支出的占27.51%;项目支出2049.07万元,占总支出的72.4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及时编制报送。我局预算编制工作按财政局部门预算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真实合法、综合预算、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绩效的原则,提前谋划,反复论证,及时完整报送部门预算编制。

2、编报质量较高。我局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结合上年部门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各项工作重点和难点,力求准确、科学、合理,编制高质量的部门预算。

3、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的管理,全年一般预算执行进度完成100.00%。

4、预算调整情况。因正常晋升调资、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增加、污染防治等,调整预算增加2148.75万元。

5、行政成本控制情况。我局在“三公经费”方面,公务接待费1.02万元,比上年减少15.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比上年减少37.06%;无因公出国及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没有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2、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照县财政局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先后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绩效等其他情况。

3、绩效评价及依法执行财政监督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接受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的精细度仍需要提高。

2、目绩效目标的有效性仍有待提升。

(三)改进建议。

1、提高项目预算精细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工作。

2、提升项目绩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强对项目的监督,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督促项目进度,达到项目的及时有效标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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