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第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0-12-14 14:58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针对部分生态环境问题采取了大量临时性措施,但没有持续用力,整改标准不高,问题出现反弹。 | ||||
责任单位 |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 ||||
责任人 | 周良健 | ||||
联系电话 | 0827—6230556 | ||||
整改目标 | 逗硬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措施,严格整改标准,按时整改销号。对全市城区河段污水直排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 ||||
整改措施 | 1.针对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散乱污”企业整治、砖瓦企业整治、大气污染防治、“河长制”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污水直排口整治等环保督察问题,从严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现场核查,防止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2.对城区污水直排口进行排查整治,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已严格按照“散乱污”专项整治、砖厂专项整治等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已印发《城市污水排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的7个排污口整治点位已全部完成。全面提升了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