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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四川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第十项,省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0-12-14 11:13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2016年,长江干流四川段、金沙江、沱江、岷江、嘉陵江等五大流域约30% 的监测断面水质不达标,87 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比例72.4%,比当年考核目标低 4.6%。
责任单位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周良健
联系电话 0827-6230556
整改目标 改善县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确保通河、巴河及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四川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2016—2020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2.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在2017年落实县、乡两级河长管理体系基础上,2018年进一步升级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按照国家要求,把水库、湖泊、湿地纳入河长制工作范围;落实“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的各项措施,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考核。
    3.扎实推进巴河流域(平昌段)非法排污口、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并加强水电站、水库等水利工程项目下泄生态流量监管。
    4.实施长江上游沿江生态廊道修复与保护工程,构建长江流域生态隔离带,开展河湖滨岸生态拦截工程。
    5.坚持水环境质量底线和水资源利用上限,将水环境容量作为流域管控总体要求,推动流域产业优化布局;严禁在巴河流域岸线1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
    6.加快星光工业园区污水分支管网建设,确保园区污水全部得到收集处理。按照《巴中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加快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厕所革命”,按照厕所革命相关要求完成农村厕所建设任务。
    7.巩固全县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因地制宜配套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和沼气工程。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8.强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9.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专项行动,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整改及其所属污染源的综合治理。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制定《平昌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动砖瓦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的通知》,全面拆除不符合产能政策的砖厂。将71条河流、201座中小型水库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并形成湖库名录和管护员名单,开展一河(湖)一策方案编修工作,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常态开展巡河工作。认真开展巴河流域(平昌段)非法排污口整治,全面取缔采砂船及河道采砂行为。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落实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求,建立水电站下泄流量监管平台。完成白衣河道绿化3公里及双桥水库、驷马河湿地修复任务。制发《关于严禁在通、巴河流域新建双高工业项目的通知》,巴河流域岸线1公里范围内无新建重化工园区、无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印染、制革等项目。星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省三推方案明确的1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已全面建成。完成35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32个,新建户用卫生厕所1.9万个,新建化粪池8446个。截至11月底,已建有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35813户,占农村常住农户(改厕基数)173674户的78.2%,全面完成农村“厕所革命”目标任务。完成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环评制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信息,推广使用绿色防控技术。拆除河道养殖网箱,全面禁止化肥养鱼行为。对县城建成区渭子溪、龙潭溪、黄麻溪进行实地查看,并开展水质监测,经综合判定,平昌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管。
    监测结果显示, 近年来,平昌县木连溪、小滩子、红谷梁、大石盘、道河湾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江陵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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