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
驷马镇、兰草镇、白衣镇、西兴镇人民政府: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川财资环〔2021〕27号),下达我县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564万元。根据资金文件要求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该笔资金主要用于驷马、兰草等4个镇的11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将资金分配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管好用好该专项资金,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管,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平昌县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
平昌县财政局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8日
资金来源 |
专项资金(万元) |
镇(部门) |
行政村 |
预算金额 |
资金使用实施范围 |
完成时限 |
提示 |
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 |
564 |
白衣镇 |
复元村 |
5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请务必按时间要求实施,为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完成建设任务的,将收回或扣减专项资金,重新分配。 |
西兴镇 |
皇家山村 |
5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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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草镇 |
梁铜村 |
5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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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仁村 |
3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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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枝村 |
35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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驷马镇 |
真茂社区 |
14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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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村 |
5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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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村 |
3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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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村 |
45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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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社区 |
6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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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山社区 |
20 |
按照《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可根据实际微调,但必须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
2021.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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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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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于《平昌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