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平昌县中心城区范围。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第三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平昌县中心城区无0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本方案设立的1类功能区共4个,详见附件1。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本方案设立的2类区为除0类、1类、3类、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外的区域。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本方案设立的3类功能区共2个,详见附件3。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和4b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详见附件4)。对于4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交通干线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确定4类功能区的距离(详见附件5)。
第四条:划分方案实施要求
(一)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五种类型,声环境功能区定义详见附件6,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详见附件7。
(二)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确定。
(三)4a类与4b类功能区相互重叠时,重叠区域按照4b类功能区执行。
(四)本方案中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铁路交通用地边界、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临街建筑是指交通干线边界线外拟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内,面向道路的第一排建筑;交通服务区域及铁路交通服务区域边界以通过规划和建设审核的占地红线为准。
(五)执行本方案的适用区域,可详见附图《平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图中无法标注的,以文字说明为准。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修订后,本方案将按要求做相应调整修订。
(七)本方案为平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有效期5年。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
1.1类声环境功能区
2.2类声环境功能区
3.3类声环境功能区
4.4a类、4b类声环境功能区
5.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6.声环境功能区定义
7.环境噪声限值
8.平昌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附件1
1类声环境功能区
编号 |
行政区 |
片区界线 |
区划单元信息 |
面积km2 |
1 |
平昌县 |
金宝森林公园 |
巴达铁路檬子垭隧道段两侧及旁边兴昌路左侧与金宝森林公园之间教育用地 |
8.7 |
2 |
平昌县 |
佛头山森林公园 |
幸福巷和通平巷东侧雪花坪隧道西侧的佛头山森林公园及居民点、名胜古迹 |
3.87 |
3 |
平昌县 |
蜈蚣山森林公园 |
平昌服务区西侧道路的西侧蜈蚣村及周边居住区 |
0.78 |
4 |
平昌县 |
凤斗梁森林公园 |
平昌服务区G5012道路东侧 |
3.08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编号 |
行政区 |
片区界线 |
区划单元信息 |
面积km2 |
1 |
平昌县 |
除0类、1类、3类、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外的区域 |
18.18 |
3类声环境功能区
编号 |
行政区 |
片区界线 |
区划单元信息 |
面积km2 |
1 |
平昌县 |
北至创业路右侧、马何路、环城大道右侧,西至金龙路 |
马家坪-贺家坪食品产业园及白酒产业园 |
3.9 |
2 |
平昌县 |
位于星光工业园区内,刘家沟右侧,巴河沿岸下游 |
星光工业园片区 |
2.5 |
附件4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交通干线 |
一、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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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号 |
道路名称 |
备注 |
|||
1 |
G542 |
镇广高速 |
平昌段(建设中) |
|||
2 |
G5012 |
恩广高速 |
平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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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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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道路名称 |
|||||
1 |
金宝大道、黄滩坝大道、信义大道、新华街、环城大道、新平街 |
|||||
三、次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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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道路名称 |
|||||
1 |
通平路、永生二巷、新华街袁三巷、花园巷、新华街南一巷、归仁路一巷、平安一巷、归仁一巷、龙门路、东风路、金凤路、龙潭东街、三江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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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交枢纽和大型场站 |
||||||
序号 |
场站名称 |
类别 |
地址 |
|||
1 |
平昌县城东客运站 |
汽车总站、公交站 |
平昌县江口镇大宁村一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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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平昌客运中心 |
汽车总站、公交站 |
平昌县同州街道龙潭东街 |
|||
|
|
|
|
|
||
|
|
|
|
|
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一、铁路干线 |
||||
序号 |
干线名称 |
备注 |
||
1 |
巴中至达州(巴达铁路) |
平昌段 |
||
二、交通服务区域 |
||||
序号 |
场站名称 |
类别 |
地址 |
|
1 |
平昌火车站 |
火车站 |
平昌段 |
|
其他:交通干线附属的铁路干线站场、机务段和车辆段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 |
交通干线相邻区域4类功能区距离
源强类型 |
划分距离(m) |
相邻功能区类型 |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铁路 |
55 |
1类区 |
40 |
2类区 |
|
25 |
3类区 |
|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
50 |
1类区 |
35 |
2类区 |
|
20 |
3类区 |
附件6
声环境功能区定义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
定义 |
|
0类 |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
|
1类 |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
|
2类 |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
|
3类 |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
|
4类 |
4a类 |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
4b类 |
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
环境噪声限值
类别 |
昼间/LAeq(dB) |
夜间/LAeq(dB) |
0类标准适用区域 |
50 |
40 |
1类标准适用区域 |
55 |
45 |
2类标准适用区域 |
60 |
50 |
3类标准适用区域 |
65 |
55 |
4a类标准适用区域 |
70 |
55 |
4b类标准适用区域 |
70 |
60 |
附件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