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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0-05-21 16:43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我局实际,2020年将全面抓实抓细底线工作、基础工作、重点工作。

一、底线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廉政防线

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扎紧笼子、筑牢防线,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内容: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及责任台账,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两准则四条例”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四项教育”。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王凤鸣;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二)全域全面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筑实思想防线

目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内容: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上级精神,落实宣传教育任务;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正面引导;加强对“双微”和QQ工作群的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上网跟帖注意言行,不听信、发布、传播政治谣言。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王凤鸣;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三)常态长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筑牢安全底线

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依法监管、安全投入力度,全面完成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确保全局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内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机关常态化安全检查,确保机关安全运行;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确保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环境治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化解影响环境安全的突出矛盾,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伍星;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

(四)扎实抓好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理工作,筑牢信访维稳底线

目标: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关切群众环境信访诉求,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内容:做好环境应急和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妥善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确保环境信访稳定可控;完成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县级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准备,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马  操

牵头股室: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理中心,牵头责任人:李升;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二、基础工作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务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巩固工作成果,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经常学、长期学的制度,列出学习专题、重点篇目,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原原本本学,学原文、悟原理;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王凤鸣;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二)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目标:按照“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要求,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能力水平,着力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内容:抓住改革契机,优化班子分工,调整机构设置,明确职能职责;加强人才交流,结合岗位特点,对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强化对外交流,选派优秀干部职工到一线和市局学习锻炼;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干部职工轮训。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王凤鸣;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三)全面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目标:全面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形成务实高效、运行顺畅的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水平。

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党建工作制度等;进一步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王凤鸣;主体责任: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目标: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督促帮扶干部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严防脱贫监测户返贫,对有返贫迹象的家庭提前介入帮扶,避免再次陷入贫困,确保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普查验收。

内容:全面掌握户情,紧扣脱贫攻坚标准,结合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投入产业扶持资金,督促落实春季攻坚“三个一”,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常态化开展扶智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严格按照县“五个一”办公室相关要求开展帮扶。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伍星;责任人:全局干部职工

(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目标: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5%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小于31微克/立方米;优化调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9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Ⅲ类或以上标准;江陵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或以上标准(以市下达目标任务为准)。

内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扎实有效开展秸秆焚烧等生态环境“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优化;完成监测执法能力建设。

牵头领导:谢洪江、马  操

牵头股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气土壤与固废股、水环境股、环境监测站,责任人:张建、沈丹、袁明、孙豪

(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目标:全面完成2020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

内容:全面梳理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事项,明确2020年整改目标任务,逐项提示交办到相关部门,压紧压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2019年省大气等专项督查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2016年度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整改项目建设;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0年省专项督察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马  操

牵头股室: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理中心、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规划财务股,责任人:李升、张建、冯建;责任股室: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四)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目标:排查梳理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存量问题及时有效彻底整改,将增量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消除潜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内容:完成2019年国家移交和地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分区域和行业对2020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牵头领导:马  操

牵头股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境应急和信访处理中心,责任人:张建、李升;责任股室: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五)完成城乡饮用水源“划立治”

目标:完成“一河四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立治”任务;撤销不再使用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内容:完成跃进水库、牛角坑水库、双桥水库、友谊水库保护区重新划定;设立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建成隔离设施;完成牛角坑水库等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依法依规撤销不再使用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水环境股、项目办,责任人:袁明、冯建;

(六)全面完成排污许可核发

目标: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或登记管理全覆盖工作。

内容:对2017至2019年已完成排污许可核发任务的33个行业纳入固定污染源进行清理整顿,督促未依法领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于4月2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督促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19年版)》的所有行业排污单位,于2020年9月20日前,依法领证或登记。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综合股,责任人:王坤能;责任股室: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气土壤与固废股、水环境股

(七)加大环保项目工作力度

目标:深研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全域全方位谋划包装项目,力争一批项目入国家和省项目库。

内容: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年度任务,力争平昌县蹬子河、驷马河及巴河至江陵断面小流域良好水体保护、巴中市平昌县规模以上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巴中市平昌县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平昌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厂)次干管网建设等4个项目进入省级项目储备库;力争巴中市平昌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入中央环保项目储备库;全面完成历史项目审计决算、2020年中央和省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规划财务股、永清公司,责任人:冯建、杨承波

(八)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名片

目标: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功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内容: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完成;积极做好申报资料,按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确保成功创建。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股,责任人:李珩、杨霞;

(九)全面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目标:开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终期评估,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

内容: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效评估;根据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平昌”、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标准,编制“十四五”时期平昌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减排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规划。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综合股、规划财务股,责任人:王坤能、冯建;责任股室: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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