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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03-09 16:55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

 2022年,生态环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围绕“三县两地一门户”发展定位和绿色转型发展战略,紧盯底线保稳定、夯实基础提效率、狠抓重点创亮点。

一、紧盯底线保稳定

(一)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分解重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研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引领和警示警醒作用,常态开展廉政谈话和谈心谈话活动。

牵头领导:马  操

牵头股室:机关党办,牵头责任人:蔡承华、钟小丹;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二)常态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对微信和QQ工作群的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规范干部职工网上言行。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蔡承华、钟小丹;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股室(单位)主体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高度戒备,始终保持底线思维,常态抓好机关安全、环境安全、干部职工安全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蔡承华、彭平;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四)着力提升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环境诉求,妥善化解环境矛盾纠纷,确保环境信访稳定可控;修订印发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高质量承办好全市生态环境应急演练活动。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环境应急与信访处置中心,牵头责任人:周  毅

二、夯实基础提效率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干部职工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的自觉意识,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凝聚加强班子建设、推进重点工作的强劲动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解决突出问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牵头领导:谢洪江、杨先全、马操、邱林、石洪斌、何良

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二)进一步强化业务能力建设。组建技术专家组,开展应急、监测和执法实操,实现一岗多责、一人多用,提升专业素养;全面完成监测站资质复审,依法开展环境监测,充分发挥环境监管“耳目”作用;强化干部职工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业务标兵”和“岗位能手”大比武,充分展示平昌生态环境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牵头领导:谢洪江、杨先全、马  操

牵头股室:综合股,牵头责任人:王坤能、孙  豪;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三)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市县财政必须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做好2019年以来专项资金绩效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垂改债务锁定和固定资产划转登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账、卡、实物相符,严格执行公业务经费预算开支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全方位盘活资产资源,逐步削减债务总额。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规划财务股,牵头责任人:冯  建、杨承波;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四)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四级责任体系,构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机制,建立完善重难点生态环境问题推进解决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局工作规则,实现制度管人管事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牵头领导:谢洪江、杨先全、马操、邱林、石洪斌、何良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蔡承华;责任主体: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三、狠抓重点创亮点

(一)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平昌生态环境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九条措施》,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市、县重点项目和县域重点产业、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牵头领导:谢洪江

牵头股室:综合股,牵头责任人:王坤能;责任股室: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空气质量优良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地表水5个断面、7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到省、市考核要求,县城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国控巴河(江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土壤环境保持稳定;完成水、大气、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牵头领导:马  操、何  良

牵头股室:大气与土壤固废股、水环境股、环境监测站,责任人:沈  丹、袁  明、孙  豪

(三)全面完成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制定《平昌县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紧压实部门责任,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按期办结销号。

牵头领导:马  操、邱  林

牵头股室:执法大队,牵头责任人:李  珩;责任股室: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四)深化城乡饮用水源治理保护。加快建设水质预警监测站和视频监控系统,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监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城区污水管网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建设。

牵头领导:何  良

牵头股室:水环境股,牵头责任人:袁  明

(五)高质高效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协调推进厕污共治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整合利用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土地增减挂钩等有关项目资源,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阶段目标任务,以生态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牵头领导:石洪斌

牵头股室: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股,牵头责任人:韩忠明

(六)切实抓好生态环境项目工作。深研国省政策,高质量谋划包装资金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确保年内投运,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硬件支撑;全面完成历史项目审核审计和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规划财务股(项目办),牵头责任人:冯  建;责任股室:水环境股、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股、永清公司

(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完成巴中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平昌任务;加快实施《平昌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牵头领导:石洪斌

牵头股室:农村环境与自然生态股,牵头责任人:韩忠明、杨  霞;责任股室: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八)加大生态环境工作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承办好《生态巴中》涉及平昌节目;通过电视、双微及“无线平昌”等媒介,全方位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牵头领导:杨先全

牵头股室:办公室,牵头责任人:蔡承华;责任股室:各内设股室、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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