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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重点工作计划

2018-01-11 15:07
 来源: 平昌县环境保护局

(一)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明确管护责任;做好饮用水源地已变更(增加)的乡镇相关资料收集和上报审批工作;协助做好水源地现状检查工作;制定平昌县双桥水库、刘家河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方案。

(二)推进生态文明创建。持续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评审,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创建水平。

(三)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动落实“河长制”,不断提升治污水平,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持续达标,土壤风险安全可控。

(四)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我县辖区各类污染源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进一步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做好污染治理打好基础。

(五)推动落实环保体制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配合实施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按要求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六)加强环保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政治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系列要求,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宣传思想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抓好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统战、政法、综治维稳、扫黑除恶、防邪、禁毒、信访、老龄、计生、双拥、侨联、民族宗教、群团、关心下一代、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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