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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5合同段1#预制梁场)

2024-01-17 00:00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5合同段1#预制梁场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6230556   8639659

通讯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

邮    编:636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C5合同段1#预制梁场

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江口街道星光社区

重庆市荣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1#预制梁场一座,位于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主要设置钢筋加工区、预制梁区和存梁区。

1、废水

(1)生产废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及养护废水经废水处理池(三级沉淀、60m3)处理后回用于T梁养护、场地清洗和模具清洗,不外排。

(2)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隔油池、厕所、2个预处理池(54m3))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2、废气

(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后在钢筋加工场内无组织排放

(2)切割粉尘:产生量较小,在厂区自然沉降后,定期清扫,外售给废品回收站

(3)运输车辆扬尘:地面硬化,洒水降尘、控制车速,物料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出厂时对车胎及车身进行冲洗

(4)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小,且场地宽阔,易扩散

(5)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柴油发电机自带的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至外环境

(6)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3、固体废弃物

(1)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川环审批[2022]126号)中设置的24#弃渣场(EK2+100,金宝连接线左100m),不随意丢弃;

(2)生活垃圾、刷子: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政府指定的垃圾点清理;

(3)钢筋下脚料:收集后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

(4)混凝土废弃块:集中收集,统一拉运至《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川环审批[2022]126号)中设置的24#弃渣场(EK2+100,金宝连接线左100m),不随意丢弃;

(5)脱模剂桶: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

(6)废土工布: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政府指定的垃圾点清理;

(7)焊渣、废焊丝: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

(8)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手套抹布: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对空压机等加装消声器,加强管理,加强运输管理,禁止车辆超速和随意鸣笛,禁止野蛮装卸,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控制运输速度,在场镇和居民密集区运输时,必须限速,控制鸣笛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①积极推行实施清洁生产,实现各类废物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②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正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同时应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

(2)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将本项目按物料或者污染物泄漏的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

重点防渗区:柴油发电机房、隔油池、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基础进行防渗,防渗层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的要求。柴油发电机房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必须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要求。

一般防渗区:废水处理池、预处理池和车辆清洗区域。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采取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渗透系数≤10-7cm/s。

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外的其他区域,厂区内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

6、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工作,用于绿化覆土;

(2)用于堆放表土的堆土区,采用密目网遮盖,撒播当地草种覆盖,并在根据季节变化点播当地当季农作物覆盖种植,保持土壤肥力。修建堆土区挡土墙,防止土壤养分流失;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开雨季和大风天,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尽量不留疏松地面,减少风蚀导致的水土流失;

(4)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和机械施工作业范围;

(5)设置指定区域堆放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表面覆盖篷布,统一拉运至《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川环审批[2022]126号)中设置的24#弃渣场(EK2+100,金宝连接线左100m),不随意丢弃;

(6)施工场地修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扬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对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统一拉运至《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川环审批[2022]126号)中设置的24#弃渣场(EK2+100,金宝连接线左100m),不随意丢弃;

(7)项目运营期间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废水外排,严禁固体废物随意丢弃;

(8)本项目所在地块规划建设为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广段。服役期不超过36个月,本项目在占地区域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前拆除,用于后续高速公路建设,不涉及复垦。

7、风险防范

配备消防设备等;制定时间对工作员工进行上岗培训与安全防护培训;厂区应急预案及管理措施建设;设置截流沟和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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