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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15:58
 来源: 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省、市、县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大道42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3055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昌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扎实推进项目环评、执法监管、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权威信息发布。2023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概况信息数1条,计划总结信息数1条,工作动态65条,督查整改5条,行政执法信息30条,环评公示43条,其他信息32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按照“谁发布、谁管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报送信息数据和文字严格把关,提高编辑质量,杜绝信息资料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本年度我局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助力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注重栏目内容保障,确保各平台内容统一,数据同源。二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完善了平昌生态环境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完善。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发布、审查、管理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二是切实把握好密与非密的界限,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做到保密、机密信息不流失、不上网。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及时优化调整巴中市平昌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信息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同时,持续强化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时效监督和实际效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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