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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平昌县经济运行形势

2024-03-21 15:34
 来源: 平昌县统计局

2023年,平昌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强工兴产、优城兴业、全面追赶”总体思路和“加快建设全省工业强县示范县、加快建设全省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发展战略,全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呈恢复向好态势。

根据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80.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46.07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45.69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88.51亿元,增长4.5%;三次产业结构为25.6:25.3:49.1。

一、农业发展较好

全年粮食总产量39.71万吨,比上年增长1.9%。经济作物产量稳步提高,初步统计,全年油料作物产量增长6.2%,蔬菜及食用菌产量增长5.0%,茶叶产量增长10.4%,水果产量增长19.2%。全年生猪出栏85.19万头,增长1.4%。

二、工业稳步回升

2023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9.1%。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企业增加值下降4.5%,集体企业增长15.8%,股份制企业增长2.6%,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2.2%,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下降16.2%。

分大类行业看,20个大类行业中有12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其中,其中专用设备制造业、家具制造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医药制造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增长较快,分别为157.1%、114.0%、94.4%、58.1%、44.9%、29.6%、28.4%、16.6%和14.7%。

三、服务业平稳增长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5%。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增长6.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12.5%,住宿和餐饮业增长7.5%,金融业增长5.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9.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15.4%。

四、投资小幅增长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0.6%。

民间投资比上年增长36.5%;工业投资增长71.9%,制造业投资增长156.2%;技改投资下降8.7%。

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5.8%,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4.7%。

五、消费持续恢复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79亿元,比上年增长8.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01.46亿元,比上年增长9.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6.33亿元,增长7.0%。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21.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商品零售95.95亿元,增长7.9%。

总的来看,全年经济保持总体稳定态势,同时也要看到,产业结构不够优化、支撑产业增速缓慢、重点行业发展告急等问题。下一步,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市、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三县两地一门户”、谱写平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努力奋斗,全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呈恢复向好态势。

2023年12月份及全年平昌县主要统计数据

指 标

  12月

 1-12月

绝对量

同比增长(%)

绝对量

比上年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180.26

4.8

其中:第一产业

46.07

3.7

             第二产业

45.69

6.3

             第三产业

88.51

4.5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7.1

2.0

(一)分轻重工业

            轻工业

14.7

          重工业

-0.6

(二)分经济类型

         国有企业

-4.5

         集体企业

15.8

         股份制企业

2.6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2.2

         其他经济类型企业

-16.2

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0.6

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

-15.8

(一)按构成分:

           建安工程

33.5

           设备工器具购置

35

           其他费用

-21.7

(二)按产业分: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其中:工业

71.9

         第三产业

              其中:交通运输业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10.44

  6.6

117.79

8.7

(一)按经营地分

            城镇

9.29

6.6

101.46

9.0

            乡村

1.15

6.5

16.33

7.0

(二)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1.72

7.9

21.84

12.2

           商品零售

8.72

6.3

95.95

7.9

五、居民消费价格

-0.1

0.9

1.食品烟酒

-0.4

2.6

其中:粮食

0.7

7.4

水产品

0.5

-0.3

-0.7

6.6

鲜果

0.0

4.4

2.衣着

-1.5

-0.7

3.居住

0.3

1.1

4.生活用品及服务

-1.7

-1.6

5.交通和通信

-2.0

-1.9

    6.教育文化和娱乐

3.0

2.3

7.医疗保健

0.2

0.1

8.其他用品和服务

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5.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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