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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10-13 11:55
 来源: 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政府
 作者:财政局

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县信访局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照三定方案,中共平昌县委群众工作部(简称县委群工部),挂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简称县信访局)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是县委县政府负责群众(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列县委序列。加强对群众(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主要职责是: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了党建等各项工作,健全了信访四级网络,规范了信访秩序,畅通了信访渠道,化解了信访事项,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是行政单位,属一级(预)决算单位,编制数25个(局机关8个,平昌县群众接待中心17个),在职实有人员20人(局机关6个,平昌县群众接待中心14个),局机关离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69.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69.0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0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2016年平昌县信访局支出决算总额为36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5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5年增加106.0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昌县信访局2016财政拨款369.0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群众(信访)工作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0.91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平昌县信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岗位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项目支出138.11万元,主要是用于专项业务工作、保障特殊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全县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2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支付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平昌县信访局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也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5万元, 占年初预算的 100 %,与上年比减少0.1万元,下降15.3%。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减少原因是我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认真贯彻省实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 %,与上年比减少9.3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划转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开展全县群众(信访)事业发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平昌县信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7万元,比2015年减少11.99万元,减少18%,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6月,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6年7月划转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平昌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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