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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13 10:51
 来源: 平昌县信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平昌县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新平街东段50号;邮编:636400;电话:62222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昌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具体和进展总体情况等相关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先审签、后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等原则,确保信息不发生泄密问题。对重要舆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落实专人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和数量

按照《条例》的规定,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发布的同时,在信访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了信访法规、工作动态、信访指南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在县群众接待中心大厅公布接访的县级领导,方便群众依法、有序信访。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共发布217条,其中:县委书记信箱92条,县长信箱125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20年,我局主动面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概括包含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直属机构;文件包含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包含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其他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平昌县信访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起了本系统OA系统的政务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同时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开展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通过政府服务网向社会公众公布信访公共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访服务,实现“最多投一次”、“最多访一次”目标。

(四)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0年度,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3500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挖掘和扩展,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深化全局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把规范透明作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制定的各类制度文件严格把关,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彰显信访工作机构公开、透明形象。

(二)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信访问题公开工作进行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三)积极做好信访工作政策解读与宣传工作。

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办好局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落实责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等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平昌县信访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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