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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2-04 10:59
 来源: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平昌县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2号;邮编:636400;电话:0827-623099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平昌县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具体和进展总体情况等相关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以及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做到“先审签、后公开”“对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等原则,确保信息不发生泄密问题;对关注舆情问题,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县医保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共139条,其中:重点信息公开42条,人事信息公开8条,政策文件12条,动态55条,财政5条,其他17条。通过省市主管部门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52条。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2020年,我局主动面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概括机构职能、机关简介;文件包含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动态包含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信息、人事信息、公示公告、重大民生信息、其他法定信息;财政包含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其他;服务包含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其他包含重大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指引、其他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畅通受理渠道,增加政府网站线上受理窗口,规范答复时间和内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产生因政府信息申请的收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2.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全面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解读、通知、公示、全县医疗保障系统工作动态信息。二是通过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中国医疗保障新闻网等,以及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公众媒体,及时公开医疗保障各项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一些重点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平台建设力度还需加强。2021年,我局将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知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认真谋划筹建县医疗保障局网站、微博平台,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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