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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1-21 11:15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三、主要支出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 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医保局)是平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规划和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建立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总体目标,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抓好“三个意见”和“条例”贯彻落实,加快补齐医疗保障制度短板;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形成医保扶贫长效机制;抓实疫情防控,探索建立应对重大疫情医保保障机制;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年内基本完成省、县、乡四级医保主干网络建设和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口改造和网络接入工作;要做好医保区域协同发展文章,持续拓展合作领域。

2.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修订医保配套政策,优化医保资源配置,健全抗癌药品、高值药品等新版药品保障制度,减轻罕见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拓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探索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护理及家庭病床等项目,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3.稳步推进医保领域重大改革。围绕“三医”联动改革,推进DRG付费方式试点改革,加强非项目付费方式应用,有效降低按项目付费比例。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文件要求,确保医保目录管理改革及时落地。持续推进药械集中采购,加快形成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药品招采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监管,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4.管好用好医保基金。广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群众参保护保,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采取第三方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治理等方式,从严查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 欺诈骗保行为。探索建立医保医师信用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医保预警监控系统等智能监管手段,加强基金运行分析。

5.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调整优化待遇保障政策;精准推进参保扩面;全面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拓展结算服务;提升基层服务便捷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属于本级预算。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06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06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585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21年医疗救助财政代缴个人部分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万元,占36%;项目支出677万元,占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0万元,与 2020 年相比,增加585万元,增加4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21年医疗救助财政代缴个人部分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0万元,与 2020年相比,增加585万元,增加4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2021年医疗救助财政代缴个人部分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0万元,占94%;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9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0.01%。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增加的原因是上级部门专项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0辆。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万元,比2020年增加7万元,增加1.12%,主要原因:单位差旅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1年度,平昌县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及打印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平昌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平昌县医疗保障局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行政机关工勤(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机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医保局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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