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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6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3-01-04 11:43
 作者:办公室


根据《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加强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医保发〔2022〕19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县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以下6家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巴中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以下6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联系。

具体名单:四川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平昌方便分店、四川博济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通达分店、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八一五分店、巴中市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八一八分店、平昌县健康大众药房丽蜜店、龙一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同康大药房。

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0827-6238773

特此公告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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