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 其他法定信息

关于2023年第五批居民、职工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结果的通知

2023-07-17 09:49
 来源: 平昌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医保局办公室

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巴医保规〔2022〕1号)和《平昌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及医药服务管理的通知》(平医保发〔2022〕37号)规定,平昌县平洲、同昌、江口三家医疗集团认真开展2023年第五批居民、职工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共审核认定居民、职工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590人次(江口集团认定121人次,平洲集团认定222人次,同昌集团认定247人次)。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纳入居民、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具体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及人次统计如下:

居民一类特殊门诊认定344人:阿尔茨海默症1人,癫痫6人,肺结核4人,肺心病2人,风心病2人,肝硬化9人,干燥综合征3人,高血压81人,冠心病43人,甲减1人,甲亢5人,精神病10人,类风湿关节炎29人,慢性肾脏病9人,慢阻肺20人,帕金森4人,瘫痪4人,糖尿病103人,矽肺1人,乙肝4人,再生障碍性贫血1人,重度骨质疏松2人。

居民二类特殊门诊认定151人:恶性肿瘤135人,透析7人,白血病3人,红斑狼疮2人,器官移植1人,耐多药肺结核3人。

职工一类特殊门诊认定79人:癫痫1人,肺结核1人,肺心病1人,肝硬化1人,干燥综合征1人,高血压10人,冠心病21人,甲减1人,类风湿关节炎3人,慢性肾脏病4人,慢阻肺10人,脑血管后遗症1人,糖尿病22人,精神病2人。

职工二类特殊门诊认定16人:恶性肿瘤12人,透析2人,红斑狼疮1人,器官移植1人。

    附件:第五批人员名单.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