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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昌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修订本)》的通知

2020-01-15 16:56
 来源: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
 作者:行政审批局信息发布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同州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平昌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修订本)》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经清理,县级28个行权部门(单位)共有行权事项5334项,其中行政许可261项、行政处罚4290项、行政强制178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确认28项、行政检查254项、行政奖励104项、其他行政权力181项。

  县级各行权部门(单位)要将所有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县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县级行权部门(单位)按照公布的行权清单及时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事项迁移和基础信息更新,并结合实际科学压缩申办材料、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审查标准。

  特此通知
县级部门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清单.xlsx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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