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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行政审批局机关简介

2024-02-04 15:20
 来源: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


李蓉,女,汉族,南江县凤仪乡人,1995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政协副主席、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行政审批局全面工作。              



陈昌平,男,汉族,生于1975年1月,四川平昌县人,1997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县行政审批局党组全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王存中,男,汉族,平昌县驷马镇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书记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分管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工作;分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依法治县工作;分管政法稳定、扫黑除恶、扫黄打非、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林长制、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邓春辉,男,汉族,平昌县佛楼镇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书记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党内文件法规备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分管“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工作;分管组织人事、人才工作、机构编制、基层党建、党务公开、党史、地方志;分管统计、机关财务(绩效评价)、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分管信访、目标绩效考核、信息调研(政务信息公开)、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统战群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向光耀,男,汉族,生于1976年7月,平昌县岳家镇人,1998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书记工作,主持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效能监察股、大数据平台管理股。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审计、行政效能监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大数据、数字政府、网络安全、项目工作、东西部协作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张天顺,男,汉族,生于1979年3月,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人,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书记工作,主持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政务服务管理股。分管全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审批业务开展工作;分管政务服务“好差评”、“一网通办”、政务(便民)服务“三化”建设、便民服务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基层治理、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大数据应用及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结合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平昌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承担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推进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清理、审核、动态调整县级、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

(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审批业务开展工作,监督行政效能及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五)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转办、督办及热线平台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

(六)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效能、大数据相关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负责政府投资大数据项目的审核、监督和验收,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以及大数据安全运用工作。加强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上级部门下放和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及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未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监管、培训指导、考核评价和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全县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对相关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县司法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法律法规审核把关。

2.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后,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各行权主管部门负责划转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职能转向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工作。

3.县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各行权主管部门负责向县行政审批局及时推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更新情况及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信息等,并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通过信息互动、资源共享,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4.县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划转到县行政审批局职责范围内需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827-8600068)

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务办理、审计、统计、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党务政务公开、保密机要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依法治县、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应急管理、群团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电话:0827-8639648)

负责拟订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平昌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建立健全划转事项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工作运行等体制机制;负责配合政策法规股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清理、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上级部门下放和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及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未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电话:0827-8639030)

负责承担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推进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清理、审核、动态调整县级、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责任清单(属地责任清单)。负责行业内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行业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负责监督指导和推进本系统内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负责处理划转事项的法律事务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督促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清理、审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做好合法性审查。

(四)政务服务管理股(电话:0827-8639639)

负责拟订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审批业务开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政务服务大厅(含市民之家、县级政务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以及线上政务服务平昌站点)管理责任单位,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平台管理、人员管理(含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核激励等),提升服务效能。负责督促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的推广使用及业务指导,指导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编辑、流程优化、服务指南编制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审批服务便民化等相关工作的落实,负责推动更多行政审批事项跨部门并联审批和多级联审;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相关指标、数据的提取、分析与通报。负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监管、培训指导、考核评价和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大数据平台管理股

拟订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大数据项目的审核、监督和验收,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以及大数据安全运用工作。加强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效能、大数据相关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承担本单位信息技术和监督等平台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对口指导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履职尽责。

(六)效能监察股(电话:0827-8639387,0827-8639036)

负责全县政务(便民)服务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举报和视频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并跟踪督办;负责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对局机关、中心及入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等;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转办、督办及热线平台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效能通报编制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平昌县金宝新区金宝大道四段11号

电话:0827-8600068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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