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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9 14:40
 来源: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

一、总体情况

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编制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54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1条,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政务服务类信息3条,全年制作展板3个,公开信息2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涉及领域28个,开展群众见面会、坝坝会、宣讲会2场。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平昌县行政审批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我局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基础上,增设政治审查和保密审查,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分级审核,从源头防止信息内容出现错漏,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未发生一起政府信息泄密、失密事件,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网站栏目,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和优化。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在政务公开专栏实时更新“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办件数据等方面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达到各平台内容统一,数据同源。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做好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直接落实的责任机制,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目标任务至各股室,实行过程考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层层压实责任,在合理范围内探索激励奖惩机制。加强能力培训,要求业务人员及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学习最新政策规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专栏信息内容不丰富,更新较慢;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还不够高;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接下来我局将按照以下措施进行改进提升:一是规范工作,丰富公开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查制度,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平昌发布”等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利用多种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利用好政务(便民)大厅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平台,加强专区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内容,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县开展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依申请公开专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信息公开和服务意识,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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