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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7 10:43
 来源: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原平昌县城镇管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32236。

一、概述

2018年我局坚持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着力于健全机制,拓宽渠道,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档升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三是关注舆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效果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初业务工作,与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抓实干,促进依法办事和单位决策的民主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类:概况信息、行政执法信息、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80条、城管微信公开55条、微博公开68条、其它方式公开3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布信息: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咨询情况,未出现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被投诉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县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配备了兼职人员2人及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新技术应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人才培养方面还有进一步加强。三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够。

2019年,我局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抓好、抓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细化责任、健全制度,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九、附表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2.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2018年度)

平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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