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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金宝新区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0-04-08 16:16

平昌县金宝新区2019年收支预算经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的批复》(平财预([2019]2号)于2019325日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本部门2019年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金宝新区概况

一、基本职能

金宝新区党委、管委会是管理金宝新区政治、文化、教育、卫生、城镇建设、社会治安等政治、物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农村和城市经济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加强新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拟定发展区域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根据批准的金宝新区城市建设规划,负责新区范围内城市公共设施项目的申报和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3、组织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做好招商项目的收集梳理,精迁项目,提高招商项目的质量和命中率。

4、履行辖区基层组织、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根据批准的金宝新区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协助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土地整理;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依法统征土地和单宗土地征用的申报工作;负责新区内村民建房用地及危房改造用地的审核上报;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对统征土地的拆迁补(赔)偿和失土农户的社会保障工作。

6、指导村(居)委员会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社区居委会、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7、按照管干权限负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派驻机构的干部人事管理及考核、奖惩事项。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2.创新城市精细化管理。

3.拆迁安置稳妥有序。

4.精准发力脱贫攻坚。

5.扛牢压实底线工作。

  6.抓实党建筑牢根基

二、部门概况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辖9个村(居)委会(其中8个居委会),118个社(其中:107个居民小组)。管委会共有编制20人,其中全额供给事业人员编制17人。管委会实有人员20人,其中公务员3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4人。

 、部门算单位构成

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包括: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金宝新区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4666646元,支出预算总额为146666462018预算数13172279增加1494367上升11.34%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666646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14666646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666646元,其中:基本支出5636500元,占38.43%;项目支出9030100元,占61.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666646元。与 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增加1494367上升11.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666646 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4367上升11.34%

(二)财政拨款支出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6664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9012元,18.27%;国防支出10000元,0.07%;公共安全支出790400元,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575元,4.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499元,0.75%;节能环保支出10000元,0.07%;城乡社区支出7429000元,50.65%;农林水支出2981160元,20.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元,0.33%

(三)财政拨款支出算具体情况

我单位2019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666646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1476912元,预算支出总额10.07%;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数1167100元,预算支出总额7.96%;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年初预算数35000元,预算支出总额0.24%

2、国防(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年初预算数10000元,预算支出总额0.07%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项)年初预算数790400元,其他司法20000元,预算支出总额0.14%;其他公共安全(项)年初预算数770400元,预算支出总额5.25%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607575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数242129元,预算支出总额1.64%;抚恤()义务兵优待() 年初预算数345477元,预算支出总额2.50%

5、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数10000元,预算支出总额0.07%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数7429000元,预算支出总额50.65%

7、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委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数2796160元,预算支出总额19.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年初预算数50000, 占预算支出总额0.34%;其他扶贫支出135000元,占预算支出总额0.92%

8、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年初预算数50000元,预算支出总额0.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618217元,占11.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3292元、津补贴105420元、绩效工资40990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129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82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69元,其他工资福利48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15820元,占3.51%,主要包括:办公费311000元、印刷费1430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23750元、差旅费31000元、维修()13800元、会21000元、培训费14450元、公务接待费3200元、劳务费5000元、工会经费25000元、其他交通费280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02509元,占23.88%,主要包括生活补助3502509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9030100元,占61.58%,主要包括: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43500元,乡镇伙食团运行维护经费10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950400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转经费40000元,机关党建经费10000元,乡镇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5000,群团工作经费30000元,元;国防动员(类)乡镇武装工作经费10000元;公共安全(类)依法治县工作经费20000元;节能环保(类)农村垃圾清运费10000元;城乡社区(类)金宝新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费用6579000元,市政维护“天网”运行经费500000元,乡镇场镇卫生管理费80000元;其他扶贫支出135000元,村居纪委监察工作经费16200元(9个村〈居〉各1800元),农林水(类)村居便民服务运转经费401000元,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百花村)5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类)乡镇安全监管经费50000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没有增加。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金宝新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总额为146666462018预算数13172279增加1494367上升11.34%

)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公业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其中:金宝新区市政维护管理及天网运行经费500000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6579000元,公益性网位补贴950400元,涉及财政资金80294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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