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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02 11:23
 来源: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昌县佛头山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27-6235818。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公开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证、推进机制制度落实。领导高度重视,相关股室按照职能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细化分解和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抓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和公文审核标准化流程,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三是抓好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了公开目录,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佛头山管委会主动公开部门信息58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0条,其他信息28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6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二)未产生任何收费及减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兼职从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佛头山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共1人。

(二)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网站、微信和微博,未因信息公开产生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业务水平不够,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二是在办文过程中校稿不够认真,出现文件定稿延迟,导致文件进行主动公开时超出现定时限。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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