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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4-01 15:42
 来源: 平昌县佛头山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佛头山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佛头山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刘伯坚纪念馆游客接待中心 ;邮编:636400 ;电话: 0827-623581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截至2018年底,管委会机关和3个社区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做好目录编制、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等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了组织领导、主动公开、督促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其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管委会高度重视,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切实加强了辖区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强化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及时将政府文件及领导讲话、领导活动、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公开征集事项、政务督查等文字、照片动态信息向县政府网站报送,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管委会执政工作情况,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及时印发传达县级文件和工作部署情况。管委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强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大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网上公开的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确保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和及时性。三是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动态。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机关和社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进行了网上规范检查管理。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惠民解政的重要渠道。一是自《条例》施行以来,依申请公开逐渐增多,机关、社区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量逐渐增大,为了切实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管委会明确了“一事一申请,简化审批程序”工作原则,分类管理,机关股室和社区在加大信息公开的同时,要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态度,规范了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工作,形成有记录有痕迹有专档的格局。二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规定程序,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有法可依、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要求,特别是针对于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杜绝同一申请的再次重复申请的现象发生,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佛头山管委会主动公开部门信息40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97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6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02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二)未产生任何收费及减免。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委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从事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人,为佛头山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兼职。

(二)主要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网站、微信和微博,未因信息公开产生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业务能力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处于兼职人员工作,没有专职人员,造成业务知识面不广,业务水平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公开方式不广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局限于网站、微信、微博和公示栏,没有括展信息公开方式,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受到局限。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管委会及社区组织成立专人专班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括展方式,提升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全面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和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实效作用。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九、附表

1.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9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39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0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0

2.兼职人员数 

人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周士吉            审核人: 何浪军                 填报人:刘天雷               

联系电话:0827-6235818                                            填报日期:2019.2.26

 

 

 

填报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市(州)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市级部门。

3.“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应等于“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是指在“三定”方案中明确承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机构。

5.“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是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在编人员,或聘用的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未兼职其他工作的人员。

6.“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专项拨款或本单位经费中专门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费。


 

 

附件3

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2018年度)

        

分项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8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8项数据之和)

992

(一)政府行政机关机构概况信息数

 

(二)计划总结信息数

186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与“总表”中的“规范性文件”数据一致)

408

(四)工作动态信息数 

302

(五)人事信息数

5

(六)财政信息数

55

(七)行政执法信息数

0

(八)其他信息数

36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群众关切事项”推进公开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数

2

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公开数

 

公共资源配置

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数

2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信息公开数

2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公开数

 

财政预决算

信息公开

除涉密信息外,是否公开政府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

 

9

(二)围绕“推进四川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情况

产业转型升级、产品质量提升信息公开

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经济建设方针、战略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解读次数

12

外资、境外投资、企业外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免税确认等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次数

5

是否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五大领域的质量动态信息公开数

2

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信息公开数

0

是否公开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0

是否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发展指导目录

 

0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推进公开情况

围绕脱贫攻坚

信息公开

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数

4

向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5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

相关政策解读次数

5

是否利用传统媒体或新媒体等平台进行舆论引导

 

2

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数

1

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次数

 

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省控及以上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信息公开数

1

是否公开环保督察整改信息

 

1

(四)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开情况

“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国家和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数

2

是否公开发布《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

 

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商事制度改革等改革结果和改革成效公开数

1

是否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是否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全程网办”清单

 

审批办事服务相关工作措施、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信息公开数

1

涉及群众办事的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的清理结果公开数

0

(五)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公开情况

惠民便民政策措施

信息公开

是否公布各项民生项目和资金拨付完成情况

 

4

重点民生工作信息公开数

23

城乡低保、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数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特殊群体就业专项活动、人员招录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数

1

公租房租赁政策、租赁补贴发放以及棚户区改造、住房维修等信息公开数

1

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和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消费警示、提示等信息公开数

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数

2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同一条信息只能在以下5项中选择1项,不重复计算)

收到申请数(与“总表”中的数据一致,应等于以下5项数据之和)

0

(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类信息申请数 

0

(二)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

0

(三)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

0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

0

(五)其他信息申请数

0

是否告知不公开救济渠道

 

 

四、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政务微博

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博数

1

已开设政务微博的县(市、区)个数   ▲                                                   

0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数             ▲

0

政务微信

市(州)政府或省直部门开设的官方政务微信数

1

已开设政务微信的县(市、区)个数   ▲

0

市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数             ▲

0

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平台名称和账号)

 

 

 

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移动客户端名称)

 

 

 

政务服务

中心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0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0

档案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0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0

图书馆

信息公开查阅点个数 

0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人次数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周士吉           审核人:何浪军      填报人:刘天雷               联系电话:0827-6235818                     填报日期:2019.2.26

 

填表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跨度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市(州)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市级部门数据。

3.标注“▲”的指标,省直部门不填写。

4.“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数”应等于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的文件数。

5.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的具体涵义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8〕41号)。

6.“在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账号或应用的情况”需准确填写第三方平台以及账号或应用的名称。

7.“自行开发的移动客户端情况”需准确填写移动客户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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