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佛头山管理委员会 > 预算/决算

平昌县佛头山管委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10-31 13:12
 来源: 平昌县佛头山管理委员会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16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18

第四部分 附件 -28

附件1 -23

附件2 24-2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深入开发文化旅游资源;

2、编制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调控措施;

3、负责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包装策划、规划设计、申报实施以及推介招商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培育、旅游产品开发和产业经营活动监管;

4、负责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文化文物文史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组织实施对文化基础设施、重点文物设施建设及维护;

5、负责绿化造林、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及治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林政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

6、负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治安安全、信访稳定、民政、农业、畜牧、水务、教育、卫生、统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

8、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9、负责职工培训和辖区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人才的储备、选拔,搞好党建工作;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党的建设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常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民生保障方面,一是持续抓实新冠疫情防控,二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三是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得到长效控制。

3、安全底线方面,一是强化宣传,二是常态化检查,三是深度化解信访矛盾。

4、项目建设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切实提升辖区经济收入。

5、旅游产业方面,提升景区设施设备、景观景点、氛围品质,管委会加大招商力度,优化文创产品营销方式。

6、持续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7、持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升大环境形象。

8、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升党员干部能力

9、全力做好三大底线(信访、稳定、安全)工作,争创平安和谐大园区。

10、加快推进巴山新居综合体建设项目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和书香别院项目建设。

二、机构设置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成立于2011年11月,辖龙潭村、雪花坪村、佛头村及佛头山旅游景区。隶属于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874.4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91.39万元,减少65.92 %。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和政府性基金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7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49万元,占88.3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万元,占11.66%。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8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7万元,占68.49%;项目支出275.52万元,占31.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74.4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91.39万元,减少65.9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和政府性基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3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6.19万元,减少19.4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万元,占0.65%;国防支出(类)1万元,占0.13%;公共安全支出(类)1万元,占0.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14.87万元,占66.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23万元,占5.21%;卫生健康支出(类)23.05万元,占2.98%;城乡社区支出(类)10万元,占1.29%;农林水支出(类)143.37万元,占18.56%;交通运输支出(类)0.35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类)28.62万元,占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类)5万元,占0.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72.49,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0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 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8.1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2.3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行政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0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7.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8万元,占8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占12.4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7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景区控制运行成本。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8万元。主要用于景区运行管理、乡村振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5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景区事务管理、乡村振兴工作开展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属于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日常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景区运行管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巴山新居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3.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用于民兵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用于优待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

报    告

 

县财政局:

按照平财监绩(2021)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深入开发文化旅游资源;

(二)编制完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和调控措施;

(三)负责佛头山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包装策划、规划设计、申报实施以及推介招商工作;负责文化产业培育、旅游产品开发和产业经营活动监管;

(四)负责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文化文物文史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组织实施对文化基础设施、重点文物设施建设及维护;

(五)负责绿化造林、护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林地管理、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保护及治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林政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治安安全、信访稳定、民政、农业、畜牧、水务、教育、卫生、统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

(八)负责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生产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九)负责职工培训和辖区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人才的储备、选拔,搞好党建工作;负责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是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资产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计财股、产业发展股、治安安全股、社会事务保障股、农业农村股、景区管理股),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红军石刻标语园管理所),现全额供给事业编制数42人,实有在职职工3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2020年收入预算合计256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8.68万元,占总收入37.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07.2万元,占总收入62.6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8.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0.05%;公共安全支出13.96万元,占1.46%;国防支出1万元,占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69.38万元,占8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4万元,占3.71%;卫生健康支出20.44万元,占2.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52% ;农林水支112.51万元,占11.74%;交通运输支出0.35万元,占0.04%;2020年基金预算支出1607.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平财监绩《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预算编制原则及口径方案,我委真实地编制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958.68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支出管理,强化监管,狠抓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每笔支出有预算,无预算不开支的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标准范围内开支,在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开支、据实报销,不虚列数量、时间、人数、规模、批次等方式套取报销费用;三是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对照明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加强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提倡节约用电。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四是定期公开“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使用情况,每月在本单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群众询问和质询,接受社会监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党建引领聚民心。

2、脱贫攻坚富民生。

3、旅游工作再提升。

4、信访及安全工作稳定有序。

5、项目民生工作扎实推进。

6、景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四)整体绩效

深入贯彻落实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深入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做好了林业方面的相关工作;较好完成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治安安全、信访稳定、民政、农业、畜牧、水务、教育、卫生、统计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申报、使用和管理。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在2021年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3分,主要扣分点是在绩效管理创新模块中未得分。在实际管理中,我单位在景区、村居的管理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有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景区、村居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景区管理力度加大,急需资金支持;二是景区实施设备陈旧老化,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及整治无资金来源;三是在绩效管理中,缺乏创新思想。

(三)相关建议

将景区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及管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2021年5月12日

 

 

 

 

 

 

 

 

附件2: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关于巴山新居综合体建设相关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平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绩监〔2021〕7号)文件精神,我委对巴山新居综合体建设相关资金使用情况作如下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由佛头社区、雪花坪社区作为业主,社区隶属管委会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委会派遣了工程组、财务组、拆迁组到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

2、项目于2015年2月11日经平昌县发改局进行了立项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796050平方米,新建旅游主题公园14600平方米、城市中央公园21210平方米、生命廊道520平方米、博士林11872平方米、巴文化古镇改造150000平方米、市政广场2492平方米、欢乐谷16000平方米及景观小品、绿化、亮化等相关配套附属工程设施。项目资金由政府投资,概算总投资4.5亿元。

3、为加强巴山新居综合体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巴山新居综合体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了规范,要求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内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使用专项资金时,要全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严禁虚报、挤占、挪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佛头居委会、雪花坪居委会共计147栋房屋进行风貌改造、建设仿古商业步行街900米、进行电力迁改、新建广场22000平方米、建牌坊一座及商铺500平方米,佛头居委会小学维修加固,佛头居委会1、5、6、8社道路硬化,雪花坪居委会2社道路改建,新建雪花坪居委会2社上山栈道。

2、项目于2015年12月动工,2019年2月全面竣工,完成了目标任务,数量和质量均符合设计标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现已建设完成步行街仿古改造、上山栈道、广场游步道、绿化亮化、电力迁改、道路建设、污水管网建设等工程。本年度申请解决土地两费、安置房回购款、工程款等共计550万元,县财政局批复解决55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县财政局解决土地两费、安置房回购款、工程款等共计550万元。

2.资金到位。财政局到位资金550万元。

3.资金使用。共计支付资金550万元,其中:支付巴山新居工程款116万元,支付安置房回购款135万元,支付土地两费249万元。支付相关依据符合相关规定,资金支付和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到账后,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审计。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假、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共计支付资金550万元,其中:支付巴山新居工程款116万元,支付安置房回购款135万元,支付土地两费249万元。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资金,化解了相关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兑付资金,资金兑现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以上相关资金的兑付,解决了老百姓的燃眉之急,化解了相关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已全面顺利完成,在项目管理上严格按照项目批复,项目批复后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2021年5月12日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实施单位

佛头山文化产业园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50万元

执行数:

55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55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55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佛头居委会、雪花坪居委会共计147栋房屋进行风貌改造、建设仿古商业步行街900米、进行电力迁改、新建广场22000平方米、建牌坊一座及商铺500平方米,佛头居委会小学维修加固,佛头居委会1、5、6、8社道路硬化,雪花坪居委会2社道路改建,新建雪花坪居委会2社上山栈道。

 

 

及时、足额兑付相关资金,化解了相关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兑付资金,资金兑现率100%。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资金支付金额

550万元

100%

质量指标

任务完成率

按时支付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31日前

100%

成本指标

支出控制在预算内

预算内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

大力化解了相关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长期保障社会稳定

长期

已保障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大于等于90%

大于等于9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佛头山文化产业园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