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平昌县佛头山管理委员会 > 其他法定信息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禁烧工作方案

2023-07-04 10:03

为有效防控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行为,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禁烧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结合管委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围绕“全年、全域、全面”的总体要求,坚持“不焚烧、不污染”的目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巡查监管,严格考核问责,确保不发生因焚烧引起任何大气污染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事故,不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社区要在主要路段和村民集中居住区的醒目位置设置禁烧宣传标语、横幅,向群众发放告知信、宣传单,利用喇叭广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相关内容,让禁烧工作入脑入心,家喻户晓。

(二)落实网格化责任。社区书记是网格长,社区副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网格员及居民小组组长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按照全年全域全时段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将责任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落实网格责任人在禁烧工作中的监管责任,认真监管本网格内耕地的禁烧工作,同时对耕地以外的荒草、林地、垃圾等禁烧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三)实行包片监管。实行“管委会干部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包片”的责任机制,逐级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苟长平负责龙潭社区,吴军负责佛头社区,苟良川负责雪花坪社区。

三、责任追究

(一)管委会干部巡查,每发现1个火点,立即通知社区干部及时处理,并现场教育引导群众。1个月内出现3次的由管委会纪委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1个月内出现5次及以上的由管委会主任、书记约谈相关责任人,并且书记在管委会大会上检讨。

(二)县级以上巡查,每发现一个火点,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2000元处罚,同时对管委会、社区、居民小组包片责任人分别处罚400元、600元、200元,并扣减社区工作经费2000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