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处各单位:
现将江口街道办事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江口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9日
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和“平安江口”建设,结合我街道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主体责任,注重隐患排查,狠抓过程整改,守住安全红线,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要求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突出责任督查追究,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宇鸣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唐 毅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李文灵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 勇 (党工委副书记)
何中华 (党工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林 杰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 政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何胜明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兼副主任)
胡金余 (党工委委员、宣传政法委员)
苟春霞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 姝 (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
邹跃林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任晓华 (原江口镇党政办主任)
杨 冬 (原元石镇党政办主任)
夏茂林 (原江口镇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何晓红 (原元石镇民政办主任)
何万晓 (原江口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
高和川 (原元石镇综治办主任)
杜平风 (原江口镇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谷德彪 (原元石镇纪委副书记、信访办主任)
严 立 (原元石镇水务站站长兼安办主任)
蒲建峰 (原元石镇食药办主任)
魏 涛 (城东派出所所长)
李志远 (元石派出所所长)
刘洪波 (原江口镇财政所所长)
何俊益 (原江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牟 弢 (江口司法所所长)
牟天文 (原江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江 (原元石镇林业站站长)
白天祥 (原江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明月 (原元石镇建管站站长)
杨 婷 (原江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仁孝 (原江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国强 (原元石镇畜牧站站长)
唐明发 (原江口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邓启福 (原元石镇文广旅站站长)
冯学勇 (原江口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晓波 (原元石镇社保站站长)
李 巍 (原江口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学校校长、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江口街道办事处综治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唐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万晓、杨垒、严立、蒲建峰具体办公。
四、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交管)、派出所和各村(社区)要摸清各村社营运车、农用车、摩托车车辆的底子,切实加强辖区内农用车、摩托车、面包车等上路车辆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农村赶场、周末放假、节假日、农村婚丧嫁娶和学生放学返家及上学等重要时段的路面巡查和管控,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载人载客行为。要逗硬落实好农用车安全管理“三包”责任制,发现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从事非法载客运营的行为要立即向公安交警、交运、农机部门报告,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切实加强农机档案管理,搞好驾驶人员培训,积极开展农用车载客、改制农机等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进程,深入实施“畅通工程”,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化管理模式,加大源头管理、日常管理、路面管控,加强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推行分级管理和分块负责制度,加大对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好危险路段的防护栏、交通标志、指示、标线的增设完善工作,积极推进村道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二)水上交通。以《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准则,落实水上安全管理“四包”责任制,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冒雾冒险航行、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客运船只实行按时签单发航制度,实施“救生衣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石行为,严把汛期管理关。
(三)非煤矿山。深入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执法检查,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露天采石场、砖厂生产行为,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加大监管和现场审查力度,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
(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剧毒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和安全管控,防止泄漏、中毒、污染事件的发生;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管理,促使其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仓储品种、存量及防护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依法打击烟花爆竹行业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作坊,坚决整治无证经营,随意更改销售地点,严格落实“三严禁一关闭”强化安全监管和指导;以现场管理和流通使用等环节为监管重点,严格管理,扎实抓好民爆行业“四超”(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制炸药的非法窝点和非法运输交易、使用民爆物品行为。
(五)森林防火及消防安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专、兼职安全管理机制,配备消防器材,做好日常和重点时段安全巡查、检查,加强林场周边、林区内火源治理,确保森林防火安全;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加强农村自愿消防队伍建设,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以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为整治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逃生自救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六)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在建工程隐患排查,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七)食品药品。以《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准则,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市场、副杂食店、餐饮企业、药店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公共卫生。要加大对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的预防、监控和治疗;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九)其他行业和领域。
特种设备:加强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超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对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测检验,加强对改制特种设备的清理整顿和监管。
电力:加强供电网络设施管理,消除运行环节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临时用户、临时电源的专项治理。
水利:加强病险塘、库、堰排查、除险、加固,健全和完善防汛应急救援体系。
燃气:切实加大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积极向老百姓宣传燃气使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五、严格目标责任落实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制度,围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与各单位、部门、村(社区)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着力构建“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单位、部门、村(社区)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社会发展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总体发展规划之中,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和奖惩,实行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双重考核。
(二)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动态考核,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和年中、年末考核制度,对发生重特大或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时限上报事故,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对出现安全事故,要果断采取措施,减少伤亡和损失,把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坚持一票否决和“四不放过”原则,要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年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