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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街道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4-01-11 10:34
 来源: 江口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安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旺季,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村(社区)、办事处各部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等省市内外相关典型事故教训,紧盯岁末年初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江口街道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结合开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凡是隐患反复存在反复发生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凡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一律采取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等现场措施;凡是一年内受到两次重大行政处罚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凡是符合行刑衔接条件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认真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江口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办事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垒同志负责日常办公。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四、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及历年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领域多发频发的非法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将共性任务作为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的必查项,将个性任务作为各行业领域的专业检查项,依法依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整改落实推进各类隐患问题形成“闭环管理”,着力解决一批安全领域突出问题。

(一)共性任务

严肃查处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生产的;

4.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进行生产的;

5.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6.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闭环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9.安全领域胆大妄为谎报瞒报、欺上瞒下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个性任务

1.电力领域。重点检查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等,以及电力检修的有限空间、登高等特殊作业管理情况。

2.城镇燃气领域。聚焦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小吃店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隐患。

3.工贸领域。聚焦动火、吊装、消防、检维修、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粉尘涉爆、外委外包、涉危险化学品等较大以上事故易发环节和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

4.矿山领域。聚焦辖区矿山,坚决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盗采资源行为,从严查处“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不按安全设施设计生产建设、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仍然组织生产作业等行为。

5.建筑施工领域。聚焦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瓦斯隧道防护、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洞口及临边安全防护、高空作业防护、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施工人员宿舍以及居住环境等的安全条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及以包代管等行为。

6.道路交通领域。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摸排缺少防护设施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采取有效保护或管控措施,

7.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但已建设或投入生产、经营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应检未检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等监管手段,加大非法违法“小化工”查处力度。

8.烟花爆竹领域。重点对各村(社区)出现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仓库等重点部位;违法经营存储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

9.文化旅游领域。重点聚焦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游景区景点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未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的;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未持证上岗的;未按照规定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等违法行为。

10.校园安全领域。聚焦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11.消防领域。重点查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场所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等问题隐患。

12.其他领域。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风险,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办事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系统研判,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要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受控。

(二)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办事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动态清零。

(三)深入一线抓出实效。办事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执法检查,采取蹲点检查、进驻企业等方式,切实查出问题、解决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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