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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3.30”警示日和“清明节”“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2024-04-03 11:14
 来源: 江口街道

当前,由于气温大幅回升,春耕生产工作全面展开,农事用火进入高峰,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之“清明节”将至,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的现象将急剧增多,森林火灾隐患更为突出,防火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为做好“清明节”“五一”期间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居)、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真吸取近期贵州、省内等地森林火灾教训,进一步深化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当前特别是“清明节”“五一”期间的森林防火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办事处森林资源安全。

二、强化管护责任,狠抓火源管理

各村(居)要坚持“预防为先,积极消灭”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管护责任,特别要做好对重点林草区、坟地等重要地段的火源管理,必要时要死看死守。要加大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针对“清明节”、“五一”前后等关键时段,各村(居)及森林防火工作相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样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提倡用植纪念树、鲜花换纸钱、挂青等有益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祭奠,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祖,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值班调度,保持信息畅通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地面巡护,安排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监测。要进一步强化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同时,要加强对防火值班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脱岗、漏岗和迟报、瞒报火情等现象。凡因违反各项制度贻误灭火有利时机,酿成重大火灾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快速扑灭

各村(居)及森林防火工作相关部门要对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特别是薄弱环节、薄弱地区开展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活动,对辖区内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以及扑火物资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森林防火预案科学有效、人员在岗在位、机具准备充足、火源管控措施得力,重点部位有人值守、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办事处半专业扑火队伍、村组群众义务扑火队重点时段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开展靠前驻防、带装巡护,做好扑火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调集足够力量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在扑火过程中要以人为本,科学组织,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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