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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六号)

2020-02-26 15:44
 来源: 平昌县驷马镇人民政府
 作者:驷马镇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 六 号)
一、2 月 7 日至 2 月 9 日(农历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禁
止开展传统民俗登高活动,取消舞龙、舞狮、庙会、闹花灯、猜
灯谜、送财神、燃放孔明灯和许愿灯等各类聚集性活动,严禁组
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和打牌等各类活动。
二、禁止在县城内所有街道、广场、道路交叉口等公共场所
焚香烧纸、送灯祭祀。
三、殡仪馆和公墓从严加强管理,任何人员不得在殡仪馆、
墓地等殡葬场所,举行任何形式的集中祭祀活动。
四、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文明过节的先行者、
引导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公职人员组织、参与
上述违规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广大城乡居民要积
极配合,充分理解支持,团结一心,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持久战。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疫情 24 小时值班电话:
0827-6386582)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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