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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九号)

2020-02-26 15:50
 来源: 平昌县驷马镇人民政府
 作者:驷马镇信息发布员
平昌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第九号)

按照中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省、市分区分类防控部署,平昌县属散发病例区,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减少输入、阻断传播、精准救治”的防控策略,落实联防联控、限制人群聚集等措施,严防新增输入病例,统筹抓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一、保持公路畅通,严禁以断路封路等方式阻断或堵塞交通。优先保障消防车、救护车、“春风行动”用车、鲜活农产品和防疫物资、农资、重点项目建设物资等应急保障运输车辆通行。

二、围绕严防输入性病例优化卡口设置。从严管控县境入口和村居(社区、小区、楼栋)入口,优化乡与乡或交通干环线卡

口。主城核心区检疫卡口外移至进入县城的主要路口,设上龙潭溪、雪花坪三岔路、城东车站、城东大库、星光卫生院、银丰加油站、S304线入城路口、绵实外国语学校、车管所等九个县城区检疫卡口。

三、对平昌辖区内所有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由乡镇(街道、管委会)按统一制式制发红、橙、黄、绿四色身份识别卡。①A 类(红色):新识别的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治愈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人员;②B类(橙色):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从湖北、浙江、广东、湖南、河南、重庆六省市来(回)平和未持有健康证明的其他县外来(回)平人员;③C 类(黄色):已接受居家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人员;④D类(绿色):除上述ABC类以外的人员。持有红、橙、黄身份识别卡的, 医学观察期内严禁外出活动,期满后换发绿卡。持绿卡人员可在县域内凭卡通行,若重新被确定为医学观察对象的,收回绿卡换发其他对应类别身份识别卡。

四、优化简化检疫手续和程序。即日起,所有从外地来(回)平人员,须提供有效期(3天)内的健康证明(或单位证明)和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公司反馈的行程信息,并按如下原则办理通行便利:

(一)以下两类人员须扫描二维码据实填报居住地、目的地等个人有关信息,主动到目的地村居(社区、单位)报到并领取对应身份识别卡,实施医学观察14天(平昌无住所又确需进入的,须到指定酒店隔离观察,费用自理)。①从湖北、浙江、广东、湖南、河南、重庆六省市来(回)平人员。②未持有健康证明(或单位证明)的其他县外来(回)平人员。

(二)从外地来(回)平的应急保障运输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14天内没有湖北经历的,凭健康证明(或单位证明)直接通行, 无需扫描二维码登记信息。

(三)其他人员凭健康证明(或单位证明、绿色身份识别卡) 直接通行,无需扫描二维码登记信息。

五、各县境入口要做好上述六省市来(回)平及无健康证明的县外来(回)平人员信息登记和接续管理,实时推送县指挥部转各辖区处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自收到人员信息起,履行首问责任,按照“四类人员”管理要求建立一人一档,实施医学观察14天。被观察对象须每日登陆“健康信息登记小程序”,上报 体温等体征信息,期满后可作为健康证明佐证。

六、全县所有村组(小区、楼栋、单位)继续按上级要求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卡口落实2名以上人员轮流值守。社区居民、村民尽量居家不外出,确因生产生活工作等需要,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凭村居(社区、单位)证明(或健康证明、绿色身份识别卡)经检疫卡口同意后通行。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村居(小区),确有要事进入的,需持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报经村居(社区、小区)同意后方可进入。

七、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已出台公告(通告、文件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公告为准(疫情24小时值班电话:0827-6386582)。

平昌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

2020 年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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