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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家河拦河养殖问题整改方案

2021-11-15 15:02
 来源: 平昌县驷马镇人民政府

《巴中市总河长办公室提示单(巴总河长办发〔2021〕12号)》反馈我县关于“驷马镇天生社区4组徐家河鱼庄经营业主在河道内设置拦河围网”问题。我局会同县河长办、县水利局、驷马镇人民政府开展了现场核实,特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05年12月,驷马镇居民熊俊与原粉壁乡火花村第一农业社签订了《驷马生态种养基地承包合同》,承包了驷马徐家河上至三河场小语录碑,下至老石墩子为界的河段,经营养殖,承包终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2006年5月承包人父亲熊斌从县水产渔政管理站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获得从事水域养殖、管护、捕捞经营的许可,养殖证于2016年4月终止年审。水域滩涂养殖证到期后,该经营业主采取“人放天养”的生态养殖方式进行养殖。目前养殖区内存在拦河坝1座,设置拦河网3道,网箱1口。

二、整改目标

按照河湖管理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要求,分阶段逐步退出河道养殖。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以县河长办、县水产渔政局、驷马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徐家河拦河养殖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县河长办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协调整改工作;县水产渔政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制定整改措施,指导养殖业主对照落实;驷马镇人民政府和天生社区履行辖区监管责任,加强整改过程监管,确保整改实效;养殖业主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具体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二)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整改工作以逐步退出的方式开展,2021年9月5日前,完成拦河渔网拆除、拦河大坝设施设备规范、养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督促业主加大河道清扫保洁力度,确保河道干净整洁。县水产渔政局、驷马镇人民政府、天生社区要加强监管,防止养殖业主肥水养鱼。2021年9月10日前引导养殖业主自行退出养殖并拆除大坝。

(三)加强宣传教育,落实长效管护。对养殖业主、垂钓人员及沿河群众进行环保政策宣传教育,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政策,着力提升群众环保意识。镇村两级河段长认真落实巡河问河职责,持续加强河道管护,确保河流长治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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