驷马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及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平昌县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所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最大程度地预防、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片区联动。由应急指挥长(党委书记或镇长)统一指挥调度,各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职责分工,严格服从指令、各司其职,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
1.组织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片区、各村(居)、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应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夏照祥 党委书记
杜华山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廖国强 副镇长
成 员:卢梓煦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黎亮亮 党委副书记
马仕波 党委副书记(挂职)
吴 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张 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田辉钊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吴泽毅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铀 人大专职副主席
蔺 易 副镇长
王文渊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王亚洲 派出所所长
吴新明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应急抢险组:
组 长:廖国强 副镇长
成 员:马仕波 党委副书记(挂职)
田辉钊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张 铀 人大专职副主席
王文渊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吴新明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王亚洲 派出所所长
杨 飞 消防中队
杨志明 交警中队
各村(居)三职干部
医疗救护组:
组 长:卢梓煦 人大主席
成 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各村(居)卫生室工作人员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黎亮亮 党委副书记
成 员:党政办、财政所工作人员
事故调查组:
组 长:吴超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综合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
各村(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响应,按“一岗双责”“辖区负责”要求,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双组长制,负责本辖区应急预案的制定与修订、应急队员的甄选与配备,以及应急处突方案的拟定与落实。各村(居)应急救援队员如有人员变动,及时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
按照“村居、片区、镇”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以属地为主,事发行政村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行动;并根据事故事态发展趋势向片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求助;并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最高指挥长报告事故动态及救援情况。(事发行政村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当次救援行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
三、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1)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
(3)自然灾害、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含水上交通)、社会综治安全、消防安全、防汛抢险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信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
2、预警行动
镇属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所属辖区行业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1、应急指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通知有关单位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村(居)委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2、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村、社区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3、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4、应急物资装备
负责组织、调集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物资装备供应;协调应急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
5、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镇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7、事故调查分析
应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介入开展事故原因调查、走访、检测分析,后果评估。
五、后期处置
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保障措施
进一步完善驷马镇片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吸纳技能人才,强化应急队伍建设,优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持续建设片区应急物资储备点,明确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强化值班值守,明确各安全责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行动,注重应急队员基本救援知识掌握程度,应急救援常用器材使用熟练程度。各级各部门(单位)通力协作,共同保障全镇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七、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负责人,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