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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镇2024年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2024-03-25 10:13
 来源: 白衣镇人民政府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平昌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白衣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编制背景

根据全县火险等级划分,我镇属一级火险区,主要是人口密集、森林茂密且多年未抚育的林区,属火险重点防范区、常年为高火险期。

三、组织领导

白衣镇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吴  飞  党委书记

          谭东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李金隆  副镇长

          唐东  副镇长

成    员:人武部、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安办、林业站、派出所、文广新站、交管站、水务站、学校、医院、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付斌同志负责办公室工作、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统筹协调。

四、工作职责

(一)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贯彻执行并监督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措施的实施;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和教育;组织制定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组织做好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预防工作和森林防灭火安全检查;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督促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组建和培训森林防灭火队伍;完成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前线指挥小组的职责:了解掌握火情,确定火场准确位置和进军路线;根据火场扑火需要,全面做好扑火队伍的调配;制定扑火方案,由前线指挥小组总指挥统一发布命令;与火场一线保持联系,采取有效对策,实施正确指挥;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火场扑救情况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三)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线指挥小组总指挥的职责:进行扑火战斗人员编组,下达扑救任务,并保持与各扑火队通讯联络;掌握火情动态,针对火场不同地形、火势蔓延速度及林火强度大小合理部署人员,保护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选择最佳时机实施有效扑救;组织食品(水)供给和扑火工具调配;实施科学扑救对策,切忌蛮干,确保扑救人员安全。安排医护人员建立救护点,及时做好火场救护;需要时与电力、通讯等部门联系,要求支援;明火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对火场暗火、枯立木、树桩火、余火等进行全面清理,清点扑火队人数,有组织地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火场所在地留足火场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四)林业站:负责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农村生产用火管理制度。发布森林火警信息,搞好值班调度和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完善森林防灭火预案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森林防灭火基础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护林员和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培训,负责森林防灭火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五)人武部: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小分队、民兵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六)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上传下达。

(七)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

(八)安办:保持与火灾现场及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物资、交通保障。

(九)文广新站: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公益宣传,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森林防灭火有关方针、政策,教育全镇人民群众增强森林防灭火意识,按照规定公布森林火灾信息。

(十)民政办:负责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

(十一)财政所:负责森林火灾资金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同时负责对全镇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业务经费的资金预算及投入。

(十二)学校:负责对小学生开展防火、灭火安全知识教育。

(十三)医院:负责对因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进行救治工作。

(十四)村(居)民委员会:负责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宣传,负责护林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森林火警、火灾的应急处理

森林火警、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按起火地点、燃烧时间、危害程度及扑救情况实行县、镇、村(居)三级指挥,各司其职,逐级行使职权。

(一)Ⅲ级预案,由发生森林火警的各村(居)及时扑救,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一般的初发森林火警,面积在1亩以下;

2.村(居)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主要由火源点所在村(居)负责组织指挥扑救,邻村(场)应积极组织支援和协助火源地村扑救。

(二)Ⅱ级预案,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处理,村配合。

1.森林火警、火灾燃烧时间10分钟以上且还在蔓延,过火面积5亩以上,尚无法扑灭的;

2.森林火警、火灾跨村的;

3.森林火警、火灾发生在景区周边的;

4.生态公益林内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

(三)Ⅰ级预案,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处理,镇、村(居)配合。

1.2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火场跨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森林火灾;

3.受灾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火灾;

4.对居民区造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景区内的森林火警、火灾。

六、森林火灾的信息报告制度

凡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所在村(居)应立即就近派得力人员带通讯工具深入起火山场,弄清起火准确方位,判断林火危害趋势等情况,就近组织扑火队跟进扑火;同时将火场的情况准确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镇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逐级上报。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根据预警分析、火情来势,按照Ⅰ级预案、Ⅱ级预案、Ⅲ级预案的级别分别启动,同时镇指挥部领导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对发生在镇界和景区边界的森林火警、火灾,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向邻镇和景区有关部门通报。

七、人员准备和部署

合理部署和调用人员是“打早、打小、打了”的关键所在,既不搞人海战术,又不要因投入扑救力量不足而贻误战机。

各村(居)都应组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义务扑火队,准备好柴刀、扫帚等。镇指挥部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快速应急扑火队伍,配备扑火服装、油锯、柴刀等扑火工具。坚决禁止60岁以上老人和妇女、儿童以及聋哑痴呆人员、低智力人员进入火场。

八、森林火警、火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Ⅲ级预案的启动:各村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时,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由村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将火情信息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Ⅱ级预案的启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逐级向上报告,并通知镇应急扑火队待命。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根据火情来势、预警分析,对符合Ⅱ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组织应急扑火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将火情信息逐级上报。

Ⅰ级预案的启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接到符合Ⅰ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火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Ⅰ级预案,并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九、火灾的预防及善后处理

(一)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镇配合,林业站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出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二)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国家《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五)由镇林业站牵头,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广播会、院户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各村(居)主任为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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