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制定并落实本镇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8、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是管理行政机关,属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隶属于县财政局监督和管理。
根据县编委会《关于扩权强能乡镇机构设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平编发〔2017〕60号)规定,我单位共有内设综合办事机构6个:党政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维稳防邪信访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笔山镇产业发展办公室、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财政所、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下辖24个村(居)。现编制数79人(参照公务员编制29人、全额供给事业编制50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笔山小学、笔山职业中学、凤凰小学、千秋小学、笔山卫生院、凤凰卫生院、千秋卫生院及辖区村级预算。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5519.86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5519.8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减少247.61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等。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519.8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补助(拨款)5519.8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5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0.50万元,占94.75%;项目支出289.35万元,占5.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818.26万元。与 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额各减少106.87万元,减少2.03%,主要原因是:缩减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18.2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18.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381.29万元,占5.6%;国防支出2万元,占0.04%;公安安全支出38万元,占0.56%;教育支出3271.24万元,占47.98%;文化体育支出25.63万元,占0.3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8.18万元,占9.21%;卫生健康支出1695.3万元,占24.86%;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占0.3%;城乡社区支出39.21万元,占0.58%;农林水支出702.3万元,占10.3%;交通运输9.12万元,占0.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07%,笔山小学支出1207.48万元,占17.71%;笔山职业中学1336.75万元,占19.61%;凤凰小学支出751.07万元,占11.02%;千秋小学623.14万元,占9.14%;笔山卫生院支出1105.56万元,占16.21%;凤凰卫生院180.32万元,占2.64%;千秋卫生院205.75万元,占3.02%。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笔山镇人民政府 6818.26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年初预算为381.2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5.6%。
2. 国防支出2万元,占0.04%。
3. 公安安全支出38万元,占0.56%。
4. 文化体育支出25.63万元,占0.37%。
5.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8.18万元,占9.21%。
6. 卫生健康支出1695.3万元,占24.86%。
7. 节能环保支出21万元,占0.3%。
8. 城乡社区支出39.21万元,占0.58%。
9. 农林水支出702.3万元,占10.3%。
10. 交通运输9.12万元,占0.13%。
1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07%。
12. 笔山小学支出1207.48万元,占17.71%。
13. 笔山职业中学1336.75万元,占19.61%。
14. 凤凰小学支出751.07万元,占11.02%。
15. 千秋小学623.14万元,占9.14%。
16. 笔山卫生院支出1105.56万元,占16.21%。
17. 凤凰卫生院180.32万元,占2.64%。
18. 千秋卫生院205.75万元,占3.0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30.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8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用经费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0.04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笔山镇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84.35万元。主要包括镇政协经费1万元;镇便民服务中心运作经费15万元;关工委工作经费0.5万元;农村垃圾清运费21万元;镇场镇卫生管理费18万元;镇伙食团运作经费10万元;镇群团工作经费3.5万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1万元;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5万元;镇人大工作经费3万元;镇武装经费2万元;乡镇安全监管经费5万元;村居便民服务运作经费10.5万元;村居纪检工作经费4.32万元;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工作经费40.2万元。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376万元,减少27.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严控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元,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总额0.0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0年度,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单位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笔山镇人民政府台式计算机及购买办公室设备共计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 日,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占用 房屋资产2600平方米551700万元,车辆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289.35万元,比2019年减少40.66万元,减少12.14%.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镇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1393.9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