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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笔山场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12-19 13:06

笔山社区居委会:

农贸市场作为城镇公共配套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广大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重要载体,随着农产品流通渠道日趋多元,而我镇辖区农产品无固定交易经营场所,大多采用沿街经营的方式进行农产品交易,对场镇环境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不利于场镇综合治理。为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规范农产品交易市场,提升场镇卫生形象,经研究,拟在笔山场镇新建一座大型农贸市场,具体建设工作如下:

一、建设地址

笔山镇关帝街关一巷42号(现浙联超市二楼)。

二、建设主体

由平昌县笔山镇供销惠农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并负责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材料、施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具体建设标准必须符合农贸市场建设的有关要求,并与政府商议确定。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面积。市场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包括私人门市)。摊位不少于60个。应设蔬菜、鲜肉、水产品以及半成品食品、熟调味品、土特产品、粮油和自产自销、活禽宰杀等功能区。自产自销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二)公厕建设。在一楼二楼分别建设壹个公厕。建设标准必须符合乡镇农贸市场和公厕建设要求。

(三)管理设施。设置有市场管理办公室,面积不小于10㎡,配置必要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宣传栏、公告栏、经法定机构定期检定合格的电子公平秤、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服务设施。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安装监控设施设备。

(四)进出口通道、整体装饰、功能分区、经营设施、卫生设施、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其余内容均按农贸市场建设要求进行建设。

四、农贸市场建设资金来源:农贸市场利用何理已修建竣工的位于关帝街关一巷42号即现浙联超市二楼整层房屋,其房屋建设的成本,政府及有关单位不再予以补助。现规范建设农贸市场的资金采用政府补贴、业主自筹的方式相结合确保资金来源。即由政府争取项目资金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不得低于30万元(含公厕建设资金),但不限于30万元补助资金,其余资金由何理等人自筹承担。上级下拨了项目资金后,何理应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配合提供和完善相关资料,政府须及时将补助资金全额支付给何理。

五、管理事项

1.市场建好后,由党委政府召集有关单位、部门等方面共同商议确定管理方,由管理方负责市场及市场内的公厕(不含一楼公厕)的管理、经营、费用及安全、纠纷调解等事项。

2.镇级有关单位、部门及社区应根据职能职责和党委政府的要求,配合管理方进行管理。

3.农贸市场的收费标准须由管理方结合市场行情报相关单位部门审定并公示后方可执行。

4.市场的管理费用由管理方负责,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予以补助及方式。

5.市场建设好后,根据有关政策需改造,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

六、产权事项

农贸市场及一、二楼公厕产权属于何理等人所有,但永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用途(因政策拆迁或其它特殊原因并经政府同意搬迁的除外)。收益分配由管理方与何理等人商议确定。市场安全。由管理方负责,并承担安全责任。

七、运维管理

笔山社区要加强日常跟踪管理,指导督促农贸市场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使用设施设备,用好、管好肉菜追溯系统,保持追溯系统正常运转,有效提升使用频率和效率,做到主体信息、进场信息、交易信息等追溯数据规范上报和便捷查询。建立完善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反映交易动态情况,加强对追溯数据应用,提升追溯数据的附加值,提高市场趋势预判和决策水平,更好指导市场经营。

八、其余有关工作

笔山社区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结合相关工作开展,有效压实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企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协助落实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帮助农贸市场在推广使用规范塑料制品、推行净菜上市以及实施垃圾分类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平昌县笔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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