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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镇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龙镇城乡环境治理网格化管理方案》的通知

2024-02-22 15:50
 来源: 镇龙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现将《镇龙镇城乡环境治理网格化管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昌县镇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2日      

镇龙镇城乡环境治理网格化管理方案    

为创新城乡环境治理管理方式和手段,完善辖城乡环境管理机制和框架,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城乡环境管理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通过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内容、管理流程、工作程序等配套制度,逐步构建一个覆盖辖区的环境管理网络,实现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达到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目的。

二、领导小组

以镇龙镇党委、政府为中心成立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工作统筹协调。

三、工作内容

(一)网格建立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以镇龙镇为中心成立三级网格化环境管理网格,对辖区内15个村(社区)实施“五定”网格化管理,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

(二)网格管理内容

按照2024《镇龙镇城乡环境大提升年行动实施档案》各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如下:

1.组织开展舆论宣传活动。各网格要组织责任单位干部职工深入辖区、上门进户或采取其它形式,广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

2.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网格要按照工作要求,围绕除杂草、去垃圾、清杂物、平路面、刷墙面、拆广告以及网格内难点路段、占道经营、乱停乱放、家禽放养、乱堆乱放、污水直排、小区环境等重点,坚持组织本网格责任单位干部职工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每次集中整治行动总人数不少于15人;每周五开展“大扫除”活动。

3.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网格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消除毁绿种菜、家禽放养、乱堆乱放、污水直排、黑臭水体等现象要进行集中清理。

4.组织开展修补、修复行动。对网格内路面坑洼积水、破损墙体、排水疏通、人行道(盲道)破损等,要进行项目梳理,及时进行修复;路灯定期开展检修,亮灯率要达95%以上。

5.组织开展日常巡查行动。学习优秀乡镇、网格区域做法,每天从本网格责任单位内抽调4--5名干部职工(含村、社区干部职工),坚持做好网格内日常巡查工作,防止垃圾、破碎广告、乱停乱放、骑门摊点、牛皮癣等死灰复燃,做好告示警示牌,防止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倒。 

7、做好资料上报整理工作。各村(社区)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环境治理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做好本网格内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四、逗硬考核

将城乡环境大提升年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日常督导、阶段通报、年终考核”的工作制度,镇纪委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作风不实、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和各类问题整改不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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