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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元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9-04-03 10:00
 来源: 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作者:元山镇信息发布员
  
  元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元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相关部门,辖区企业:

  经研究同意,现将《元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针对辖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特点,早谋划、早预防、早落实。

  
  元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元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印发

  
  元山镇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扎实推进我镇安全各项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管理、监控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特制订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规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以遏制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以专项整治为手段,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管理工作,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为构建平安元山、和谐元山,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着力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元山派出所和交警中队负责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监管制度,坚决打击和处罚“三无”车辆、超载运输及非客运车辆载客现象。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取缔“三无”船舶。

  (二)着力抓好非煤矿山(采石场)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办牵头,元山派出所、村镇建设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对非煤矿山(采石场)安全实施专项整治,做到证照齐全、规范开采、制度健全,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现象。  

  (三)着力抓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元山派出所负责,以学校、宾馆、商场、公众娱乐场所、工商企业、重大活动场所等重点人口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限期进行安全隐患整改。

  (四)着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元山镇安办负责,元山派出所和辖区村(居)配合,对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业、销售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对无《经营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加工业和不具备安全卫生条件以及销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着力抓好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由镇安监办、元山派出所负责,对违背规定使用民爆物品和无证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处罚。

  (六)着力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元山镇村镇建设中心牵头,重点对居民建房安全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违章建设施工等安全隐患予以整治。

  (七)着力抓好职业病危害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调查摸底,弄清辖区涉及职业危害领域的企业情况,建立好登记台帐;二是督促企业加强监管,添置必要防护设施(备),建立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三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着力抓好其他领域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林业、农业、水务、供电、畜牧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好行业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调整充实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镇安委会主任由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及党委政府负有各块安全生产责任的相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徐定江担任。

  2.配齐配强镇安办工作人员,镇安办专职干部5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安全工作人员2人。

  3、各村(居)委会,镇级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到分工明确,有人主抓安全生产工作。

  4.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明确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村(居)配备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员,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凡本级能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作好登记,本级不能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村(居)民委员会向镇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由镇安委会根据隐患情况,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二)抓好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治理,按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基本信息

  1.实行安全生产基础月报和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于每月29日-30日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基础报表上报镇安监办。

  2.实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建卡上报制度。凡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镇安监办统一向县安委会办公室上报,镇安办、各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销号登记台账。

  3.实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通报、销号制度。各责任单位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没按期整改到位的,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其进行通报。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由各安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从严治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突出隐患整改

  1.各责任单位、村(居)要认真履行职责,每月对所属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1—2次安全检查,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对被检查的单位要填写好《检查记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跟踪督查落实。  

  2.对重大安全危险源和高危行业要建立《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台账》,由主管部门填写上报到镇安办,根据管理级别,由安办统一整理并上报县安委会。

  3.镇安委会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到安全生产重点行业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转办、督办制度,镇安办每月对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汇总归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填写《安全生产隐患转办、督办通知》,由镇长审签意见后分别转至相关部门(或有关行业部门)办理。由整改责任单位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镇安办备案、销号。

  (五)依法依规监管,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作用,派出所、村镇建设中心、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发挥综合执法作用,全年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办理一般案件不低于20件,简易程序案件不低于150件。

  (六)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各村(居)、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镇党政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小结本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镇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由有关责任单位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或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七)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制

  全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培训,分别由有关部门牵头:一是由安监办负责,组织对村(居)干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二是由安办负责对村(居)协管、安全员等进行培训。三是由村镇建设中心负责对地质灾害监测员、燃气使用户进行培训。四是由安办负责对烟花爆竹、危化品等业主进行培训。五是由派出所负责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六是由村镇中心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培训。七是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船舶、沼气、农业机械等业主进行培训。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帐、表等基础性工作

  各村(居)、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基础台账、隐患排查及相应台帐。

  (九)制定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实战演练

  制定和完善《元山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元山镇地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元山镇森林防火消防工作应急扑救预案》、《元山镇道路交通事故救援预案》以及其他方面需要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镇安委会牵头组织开展1至2次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

  (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每个村(居)要有3至5幅永久性安全生产标语,要开辟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学校、机关、企业开展好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活动;有关部门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校园、进企业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外宣工作,全镇每月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刊载有关安全生产新闻稿件达到2到3篇。

  (十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评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一票否决权制度

  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考评细则》,将安全责任涵盖到各村(居)、单位及每个驻村干部,并与年终兑现挂钩,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对年度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的单位及个人,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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