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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2022-11-29 23:45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监绩〔2022〕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元山镇辖9个行政村居(涉改前14个村,2个居委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291号)文件要求,按照《平昌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实施方案》,完成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类的运行维护,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计划申报资金70万元,批复资金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总共支出资金70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争取完成以下目标:目标1是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道路维护。目标2是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环境整治。目标3是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堰沟整治。目标4是完成2021年改前14村动植物疫病防治72次。目标5是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文体健身活动22次。目标6是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治安保卫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计划申报资金70万元,批复资金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总共支出资金70万元。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0万元。

2.资金使用。

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截止2021年12月31日执行了70万元,执行率达100%。资金使用是专款专用、专项考核、立项申报、民主决策、严格监督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每村5万元预算,共14个村,全办事处合计70万元。建设项目经费采取直接支付形式,按工程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道路维护;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环境整治;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堰沟整治;完成2021年改前14村动植物疫病防治72次;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文体健身活动22次;完成2021年改前14个村治安保卫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预算经费70万元,执行70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的全办事处的社会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又加上脱贫攻坚任务重,预算收支执行中经费偏低,导致资金严重缺乏,致使村级欠下债务。  

(二)相关建议。

恳请上级增加预算,并定期组织人员宣传教育群众能主动维护村容村貌,让群众在空气清新、环境干净、文化娱乐形式多样等条件下生活,让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最大化。

 

附件: 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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