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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山镇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07-31 11:28
 来源: 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平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平财绩〔2023〕3号)要求,平昌县财政局对元山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元山镇预算单位包括元山镇人民政府;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综合办事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财政所;设置乡镇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5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镇党委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指导、规范和支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退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保密机要、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史志等工作,负责上下衔接、综合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

4.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统筹指导,负责乡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村(社区)和部门派驻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基层治理、精神文明、统战和群团工作。

5.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文旅发展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牵头拟定乡村振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集体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信、商务、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投资促进、扶贫开发、农村道路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气象服务等工作,强化基础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牵头拟定文化旅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项目储备和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统计业务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授权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及农机、农村沼气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

7.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救灾救济、医疗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县级主管部门下放、委托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工作。

8.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治理、社会稳定、群众信访、矛盾化解、治安联防、依法治理等工作。承担社区物业、业委会和集镇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类物业管理纠纷,指导成立业委会,并督促业委会及业主大会依法履职。

9.财政所主要职责:负责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承担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引导和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财政增收。

10.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县级主管部门下放、授权行政审批的办理服务,负责办理县级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代收代办各类事项,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等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退休及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各类农业生产保险的参保、理赔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其他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

1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农机、水利、林业和畜牧渔业生产中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实用技术推广、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强制性防疫检疫以及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和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以及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涉农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技术服务,负责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处置,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运行管护和水土流失预防,做好小(二)型及以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加强辖区内河、湖(库)、渠、塘等水域保护,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灭火和产权登记相关工作,负责涉农公共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1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收集管理、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代理村(社区)会计业务,代管村级债权债务和集体三资。负责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古村落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辅助服务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推进公益性文化发展,管理乡镇综合文化设施,开展多种形式文化体育活动。

13.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信息统计、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维权和法律援助、关爱帮扶等相关服务工作。

14.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上报和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保护等辅助性服务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2年末元山镇人民政府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6人;机关编制人数8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入151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决算支出1515.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55万元,项目支出305.0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8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8.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84万元,资本性支出258.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26万元,公共安全1.6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5.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3.72万元,农林水支出433.4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58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实现了收入、支出100%。

(三)三公经费

元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年终决算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年终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年终决算0元,均未超标。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有力、有序、高效推动各项工作,按照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的要求,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元山镇政府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元山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工作要求和组织纪律,规范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各部门高效运转健康发展。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按照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部门预算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特性,经过充分调查、论证测算,严格按照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进行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办法编制预算,按照规定程序经县财政局预算批复后执行。预算执行严格规范。预算批复后所有预算指标统一进入大平台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严格按时间节点及工作进度制定用款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经费。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了财务管理,对超预算或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管理,从严控制。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每年初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年度预算,杜绝违规举债,年终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告。镇内所有资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严禁直接坐支,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完善财经审签机制。推行“财会规范、专人审批、要事会审、定期公布”的财务审签程序及办法。

3.严格财务公开制度。镇财政所坚持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每月向镇领导小组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每半年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4.严格报账管理。镇村级报账均实行先审后签,一单五签制度。

5.严格差旅费报销。因工作需要,确需到县、县外及镇内各村出差的,严格按照《平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昌县行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平财行〔2021〕1号)文件执行,实报实销。遵照“坚持标准、事前报告、领导审批、专人登记”的原则,由经办人报告并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原则上由镇长负责事前审批,并实行公务卡刷卡消费(有刷卡条件的情况下)。

6.严格支付管理。财政所报账员和代理记账人员有义务和责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财务报账资料附件齐全;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7.严格项目管理。实行重大项目招标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支出应按照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各归口管理办公室由相应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台账,随时掌握各专项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严禁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镇内的所有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律在镇财政所或代理记账中心建立专账,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拨付及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报账必须提供工程发票、合同、结算表(或工程进度验收表)、审计报告等,在审计结论出具前支付不超过80%的工程款;工程项目所有相关资料由项目经办人负责收集并装订成册,统一保管在项目归口办公室。

8.严格印鉴、票据及账户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制度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开设本单位银行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一是银行预留印鉴、其他操作指令必须由会计人员和出纳员分开保管,并相互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等的登记工作。二是单位领购的票据,必须按照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专人管理,建立票据领购、使用、核销登记台账,并严格审查票据使用用途,不得违规使用。

9.严格现金管理。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的结算限额为0.1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当使用支票或银行汇票支付。若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的,必须由财政所出纳人员负责经办,经财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现,单笔提现金额不得超过0.5万元。单位的现金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严禁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现金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10.严格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要严格遵循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有预算才有采购,按照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凡属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相关采购制度执行;不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由镇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党政办负责统一采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自行采购。

11.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单位所有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各办公室自行保管原则。镇财政所负责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和固定资产卡片的登记,做到物卡相符,物移卡随。各办公室主任(负责人)为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人,负责本办公室“固定资产台账”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办公室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退休等个人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回收和转移等工作。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元山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各级全会精神及系列决策部署,紧扣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带领全镇干群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镇经济发展平稳向好,社会治理井然有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始终强化政治建设,新思想新理念落地生根。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讨论、撰写心得、实地观摩等方式,全面推动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在元山镇落地生根;通过采取个人自学、交流促学、领导讲学、专家辅学、现场教学、流动送学等方式,全面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先后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举办镇村干部读书班,邀请县级挂联领导和专家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100余份,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新思想、贯彻新理念、践行新要求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不断夯实组织基础,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彰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隆重举行元山镇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扎实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配齐配强村(社区)常职干部,成功实现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的高度统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广泛推广“一强三治”基层治理模式,全面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深走实。

3.坚持践行宗旨意识,助推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对照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紧扣“四大任务”,着力优布局、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有序推进“三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打造亲民化便民服务室,采用“特殊人群上门办、普通人群定点办、外出人群网上办”服务机制,理顺了涉改村(社区)运行机制,实现了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健全、联系群众更加紧密、服务群众更加到位。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对重点地区返乡人员的摸排,持续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的管控,积极组织辖区居民有序接种新冠疫苗,精心组织医疗小队进村开展疫苗接种服务,确保全民接种。扎实筑牢了疫情防控免疫屏障。足额兑现各项惠民惠农资金,持续完善民政救助、困难救助审批流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全面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始终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绿色发展康庄大道。坚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全年开展巡河(湖)1221 余次,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持续对标国家和省、市、县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围绕控煤、减排、管车、降尘、禁烧、治油烟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常态化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管控和治理,切实切断土壤污染源头;常态化开展“三清两改一提升”村庄清洁行动,新建改造卫生厕所,打造厕所革命示范村,新建污水集中处理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振兴道路越走越宽。

四、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综合得分100分(含加分项2分),总体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

2.绩效评价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宣传培训。自评覆盖率低,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全面公开绩效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

    附件:2023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x



平昌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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