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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21 11:15
 来源: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作者:云台镇管理员
  2018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扶贫工作的要求,就抓好我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内容及标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做到人人有水吃,不漏一人,充分满足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

二、实施范围

县扶贫局、水务局下达建设任务村:

庙垭(贫困村)、红锣(非贫困村)、鞍山(非贫困村)、中嘴(非贫困村)、龙尾(非贫困村)、金山(非贫困村)、永兴(非贫困村)、洗滩(非贫困村)、铺垭(非贫困村)。

三、建设时间

3月4日—3月6日规划、制定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

四、建设内容

按上级要求,每个村按照规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标准进行建设。

庙垭村:2018年脱贫贫困村,贫困人口36户12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14.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集中供水3处。

鞍山村:2019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27户93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11.1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6处。

红锣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8户6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7.4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金山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3户45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5.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7处。

龙尾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3户4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5.0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9处。

铺垭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7户5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洗滩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8户5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2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5处。

永兴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6户5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中嘴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8户25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3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5处。

五、建设标准

按照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六、设计定位

1、视觉效果:内实、外美;

2、设计制作规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

七、建设项目要求

按照多级工作人员规划设计标准实施。

八、经费保障

县扶贫项目经费加群众自筹。

九、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水务站、党政办、财政所、扶贫办、建管站、信访办等镇级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察施工方工程进度和质量、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十、工作要求

1、各项目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纳入精准脱贫主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组织工程下差资金、落实专人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监督施工方工程进度和质量。

2、镇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3、为了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工作情况,对本年度在扶贫工作中工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没完成任务的村,将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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