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3-21 11:15
来源: 平昌县云台镇人民政府
作者:云台镇管理员
2018年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扶贫工作的要求,就抓好我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内容及标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做到人人有水吃,不漏一人,充分满足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
二、实施范围
县扶贫局、水务局下达建设任务村:
庙垭(贫困村)、红锣(非贫困村)、鞍山(非贫困村)、中嘴(非贫困村)、龙尾(非贫困村)、金山(非贫困村)、永兴(非贫困村)、洗滩(非贫困村)、铺垭(非贫困村)。
三、建设时间
3月4日—3月6日规划、制定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
四、建设内容
按上级要求,每个村按照规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标准进行建设。
庙垭村:2018年脱贫贫困村,贫困人口36户12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14.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集中供水3处。
鞍山村:2019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27户93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11.1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6处。
红锣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8户6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7.4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金山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3户45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5.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7处。
龙尾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3户4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5.0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9处。
铺垭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7户5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洗滩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8户5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2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5处。
永兴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6户5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中嘴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8户25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3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5处。
五、建设标准
按照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六、设计定位
1、视觉效果:内实、外美;
2、设计制作规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
七、建设项目要求
按照多级工作人员规划设计标准实施。
八、经费保障
县扶贫项目经费加群众自筹。
九、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水务站、党政办、财政所、扶贫办、建管站、信访办等镇级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察施工方工程进度和质量、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十、工作要求
1、各项目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纳入精准脱贫主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组织工程下差资金、落实专人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监督施工方工程进度和质量。
2、镇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3、为了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工作情况,对本年度在扶贫工作中工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没完成任务的村,将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按照中央、省、市、县相关扶贫工作的要求,就抓好我镇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内容及标准,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做到人人有水吃,不漏一人,充分满足贫困户基本生活需求。
二、实施范围
县扶贫局、水务局下达建设任务村:
庙垭(贫困村)、红锣(非贫困村)、鞍山(非贫困村)、中嘴(非贫困村)、龙尾(非贫困村)、金山(非贫困村)、永兴(非贫困村)、洗滩(非贫困村)、铺垭(非贫困村)。
三、建设时间
3月4日—3月6日规划、制定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建设。
四、建设内容
按上级要求,每个村按照规划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标准进行建设。
庙垭村:2018年脱贫贫困村,贫困人口36户12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14.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集中供水3处。
鞍山村:2019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27户93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11.1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6处。
红锣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8户6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7.4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金山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3户45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5.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7处。
龙尾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3户4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5.0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9处。
铺垭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7户5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洗滩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8户52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24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5处。
永兴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16户50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6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8处。
中嘴村:2018年脱贫非贫困村,贫困人口8户25人,均没有吃上安全饮水,县扶贫资金3万元给与解决;经多及级工作人员实地考察规划,工程项目拟建分散供5处。
五、建设标准
按照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六、设计定位
1、视觉效果:内实、外美;
2、设计制作规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设。
七、建设项目要求
按照多级工作人员规划设计标准实施。
八、经费保障
县扶贫项目经费加群众自筹。
九、组织机构
镇上成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水务站、党政办、财政所、扶贫办、建管站、信访办等镇级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督察施工方工程进度和质量、工程竣工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十、工作要求
1、各项目村党支部、村委会要把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纳入精准脱贫主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组织工程下差资金、落实专人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监督施工方工程进度和质量。
2、镇级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3、为了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镇工作情况,对本年度在扶贫工作中工作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没完成任务的村,将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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